員工惡意申請調解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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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前輩們

我是今年新進的小人資

公司有一名員工

4月份自願離職,他也照正常程序申請

公司也正常發放他最後的薪資

特休的部分也給他薪資了

結果現在他向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

說公司沒支付他薪資

從101年5月開始沒給

要求101年5月到12月的薪資



阿他都離職了

也都沒在公司工作

憑什麼要求

而且他這樣還可以申請調解

什麼文件都沒有附

太誇張了



我想請問說

如果到時候我們調解結束

他的申請那麼無理

公司可以向他求償嗎?

或者有什麼可以向他請求的?

麻煩各位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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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2-12-31
他是申請調節,不是控告,可能沒辦法求償
Hardy avatarHardy2013-01-03
離職申請單、工作交接單、4月以前的薪資明細帶去
基本上調節人看了以後就不會再理那個員工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1-04
可以在104上寫上黑名單理由嗎? 個資法有觸犯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1-05
感謝ma大的解答!!!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