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單的流程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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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es ()》之銘言:
: 想請教大家:
: 主管已簽准我於102年1月16日辭職,所以我只工作到1月15日
: 我想在1月初工作幾天後就開始用我102年度的休假到1月15日,
: 但主管今天出國,到1月8日才回國,那時候我已經在連休了
: 因為要趁連休那段時間搬家,所以想先跑完離職單程序,
: 但昨天在跑離職單的程序時,到最後一關的主管那邊時,主管卻說
: 離職單他要在1月15日才蓋章,要我即使休假也要專程來一趟,
: 我向他解釋我那時已搬回家了,他仍然堅持我還是要在最後一天出現,
: 要我當天特意搭車北上跑這程序。
: 但是我同事們都說這些程序本來就可以提前跑完,15日那天可以不必出現,
: 主管卻說我直到15日都是他的員工,所以我一定要15日那天才能跑完離職單流程
: 請問主管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可以的嗎?麻煩大家了~

你應該是考上原民特考的吧

因為我跟你一樣只不過我是1/15那天去分發後當天報到

我後來問了我們單位人事室

他說當天離職就要當天報到

所以要我1/15請休假去分發

然後當天報到

這樣年資才有併續

也就是說1/15那天根本不用出現原單位

1/14就是你在原單位的最後一天

所以我建議你要不離職天改1/15

要不再多請一天休假到1/16

供你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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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2-12-31
1/15離職表示上班到1/14,請什麼休假啊?
Mason avatarMason2013-01-03
我也沒有請休假耶~就到離職報告單上的離職日前一天就是在
的最後一天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1-03
我是單純離職,沒有考上其他考試勒
Emily avatarEmily2013-01-08
後來我又去人事室詢問了一下,原來我會錯意了,離職日
就是你的報到日,也就是說簽呈上是打離職日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