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有去一家公司應徵工讀生
本來薪水是1x5/hr 9小時/天
但是去後它跟我說薪水要再低20元 說本來的薪水是加班價
然後中午一小時不供餐也不供薪 所以是一天算8小時的薪資
做了一天覺得感覺不太好 我就跟老闆說我不打算再做了
但是對方跟我說勞基法規定做滿七天才可領薪水
不到七天是沒有薪資領的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不是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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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薪水是1x5/hr 9小時/天
但是去後它跟我說薪水要再低20元 說本來的薪水是加班價
然後中午一小時不供餐也不供薪 所以是一天算8小時的薪資
做了一天覺得感覺不太好 我就跟老闆說我不打算再做了
但是對方跟我說勞基法規定做滿七天才可領薪水
不到七天是沒有薪資領的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不是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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