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縣某機關被審計室查核
說螢幕不能列物品,要和主機一起列財產
可是我查了一下
http://www.mofnpb.gov.tw/Data/Public/47/B313.doc
案由6
雖然是和主機一起為原則..但是得由機關衡酌是否單獨列帳...
問題來了..
是不是螢幕要和主機一起列..比較ok呢
如果單獨列帳 還有比我舉的檔案更新的規定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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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螢幕不能列物品,要和主機一起列財產
可是我查了一下
http://www.mofnpb.gov.tw/Data/Public/47/B313.doc
案由6
雖然是和主機一起為原則..但是得由機關衡酌是否單獨列帳...
問題來了..
是不是螢幕要和主機一起列..比較ok呢
如果單獨列帳 還有比我舉的檔案更新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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