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今年高考商業行政有幸上榜,放榜冷靜後已爬文,但多為幾年前的內容,故想詢問關於下列兩個職缺。
1. 臺北市商業處(職稱:科員)
(1)辦理商業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臺南市市場處(職稱:管理員)
(1)市場公共秩序、環境衛生之維護。(2)攤舖位使用人違反市場管理規則之告發及處理。(3)攤舖位各項費用之催繳。(4)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行政業務。(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就地點而言各有優缺點,故以業務多寡為首要考量,再麻煩各位前輩指點,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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