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板上採購高手:
本機關向上級機關申請一筆約270萬的工程款,
目前上級機關僅核示7萬元的初期規劃費,
要我們先送初期規劃報告書,其他部分的經費都還沒有下落,
現在我們的做法是找家建築師事務所規劃,
簽訂小額採購契約,
經費核下來再將規劃報告書放入招標文件依序辦理設計監造及工程招標,
請問此做法是否可行?
但如果之後設計監造費低於10萬,用小額採購,
這樣會不會被說規劃+設計監造加起來超過10萬,沒有招標呢?
還是需用後續擴充方式,可是現在只有7萬元,其他不確定會核多少,不知要如何擴充?
思緒有些混亂,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第一次po文&手機排版,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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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T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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