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的必要?? - 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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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考績法的推出無疑的必須要把過去法規的丁等免職活用化
勢必不會讓人有進公門終身免去職之幸福
我不是公務員[持續以毅力與努力]加入您們
但贊成此項改革
有人說 寒窗十載 只求保障
但既然需十載又自我努力 又為何選擇去做新法中3%範圍之事?
有差??
又有人問 考進3出 意義何在
既然有能力考上 還怕無智慧拒3%範圍事??

丁等免職來加以活用會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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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3-27
你還是沒了解問題癥結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3-31
非公務員怎會了解只是被政府當傻子耍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4-04
沒身在公門,不曉得公門之苦.你還是多
練練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4-07
都沒作3%的事,一樣打丙,這就是現況
Adele avatarAdele2010-04-11
請弄清條文-得打丙,不代表不在條文中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4-14
就不得打丙
Mary avatarMary2010-04-17
如果你考上了 我也會覺得難過
請你先搞清楚問題所在
Andy avatarAndy2010-04-18
你真的看過法條了嗎 ? 誰在跟你丁等活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