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中小企銀--票據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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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票據法規定,一張發票地為澎湖,付款地為高雄縣之票

其提示期限應為發票日後多久

解答:7天

疑問:我覺得是15天,因為是不同縣市

如果7天應該像北市公館<->南港


以上請問各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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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3-02-02
縣vs縣,直轄市vs縣,應該是以層級而論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2-05
之前澎湖是隸屬台北縣,升格後為縣跟高雄縣平行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2-08
現在沒高雄縣這種東西 依現在標準高雄縣變高雄市是15天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2-11
題目當時還是高雄縣的話是7天沒錯 書應該都有將規定解釋
Ivy avatarIvy2013-02-14
的很清楚 建議再去翻熟一點 而不是自己覺得答案應該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