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i明年的工作經驗資格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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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RBA (I Say)》之銘言:
: updated
: ※ 引述《Hjed (小銘)》之銘言:
: : 昨天也去問了
: : 簡章11/26以前出來
: : 工作經驗也確實改成兩年
: : 那不是擺明一定得畢業三年以上的人報考
: : 不知道約聘人員或計時人員
: : 如果可以提出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
: : 是否也可以認定是工作經驗呢?

想請問工作經驗兩年的規定
是否要連續並在同一家公司服務呢?
還有現在手上的勞保卡只有目前這個公司,
那之前的紀錄是不是要去勞保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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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人、事、時、地、物如何消失變遷,

回憶依然面不改色。是安慰,也是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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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07-11-23
03-571-2571 #304 應該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