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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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e
at 2015-04-28T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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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老實說您這篇的資訊實在錯誤的可以了

第一 你搞錯了電視台的角色 他是資訊的傳遞者不是資訊的提供者

他只是拿別人製作好的節目來播出 並收取廣告費用或向使用者收費

就跟hinet的腳色是一樣的 有人可以說因為透過HINET傳遞的訊息太爛

所以HINET退步?這沒道理嗎?

第二 就營利的觀點而言 電視台要賺錢當然要從成本考量 如果外購的節目成本低於

自製節目 他幹嘛要自己去淌這淌渾水?全部交給外製就好了 現在的電視台根本

很少自製節目 就連央視最火紅的武媚娘 也不是央視自己製作的 而是范冰冰

自己的公司製作再賣給央視的 跟央視本身的戲劇水準有啥關係?更別提你說的包

青天 那也不是電視台自己製作的啊 全部都是外製廠商製作的 跟台灣電視台

的戲劇水準上升或下降有啥關係?你根本完全搞錯對象了嗎

第三 台灣戲劇品質低落 最關鍵的因素不是電視台的製播能力 而是台灣的內需市場

太小 無法負擔高成本的戲劇 當然打不過外來的戲劇 如果製播本土劇一集要

一百萬元 那購買外國影集只要二十萬元 那你想電視台會買國內的影集還是國外

的影集?要解決這問題的根本方式是擴展外銷市場或者由國家補助設立公眾電視台

扶植國內的影劇業 跟要不要限縮電視台數根本搭不上任何關係!!!別再胡亂類比

  了好嗎?

再來 關於醫師的薪水的問題

不知您有沒有仔細研究一下醫師的工時和t酬勞問題

在健保制度實施之後 醫師的薪水就一去不復返

以各大教學醫院的標準來說

住院醫師第一年的起薪約五萬 加獎金二萬 一個月差不多七萬

但是必須擔任值班 一個禮拜的工時高達九十至一百二十個小時

所以你可以算算他的時薪有多少

這比起一個月五萬薪水 準時上下班的律師還不如

那醫師能不跑嗎?

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醫學院並未大量增加招生人數

那是因為台灣的教學醫院資源有限

各大教學醫院所容納的實習人數有限

不可能大舉開放醫學院學生入學

否則你要叫那些學生哪裡去搞大體解剖

那裏去找實習 更別說畢業了

而波波的進入 剛好補足這個缺口

所以不少的大型醫院都已經開放波波擔任住院醫師了

只剩下台大醫院還在堅守著

這種惡劣的情況

豈是律師就業市場所能相比的?


※ 引述《jurists (kk)》之銘言:
: 個人認為要從宏觀和微觀的地步去看
: 就微觀而言 個別律師去取得其他專長 當然有助於個別律師存活的機率
: 板上沒有人否定這件事
: 但就宏觀整個台灣律師界而言
: 依台灣的業界和市場特性 可以確定的是 必然如同台灣只有其他本土市場的產
: 業一樣走向劣質競爭的方式 (像台灣的電視台一樣從開放台數數十倍 最後走
: 向殺價競爭 品質低落不信的人 可以花時間看一下台灣第一名戲劇節目的品質
: 和以前唯二兩家香港無線台搶購的包青天 看看到底退步了多少)
: 這對人民福祉還是壞處 會增進對律師的信賴還是看不起 走進警局或地檢
: 署或法院裡 一個被看不起的職業說的話會被看重還是輕視 請律師的功用是
: 提升還降低 最後對當事人是好是壞 這些都有待深思
: 社會是現實的 一個被認為低收入門檻低的職業 說的話有幾個人信
: 有些人一再強調跨領域 卻沒考量進利基市場容量有限 如果搶進的人多 最後
: 惡質競爭必然再現
: 適度競爭有助消費者 如過度競爭則不然
: 最後說實在的現在的實習律師說實在的起薪2萬 正是職業後起薪5萬
: 板上的討論與其說銅臭味重 不如說想要生活有基本品質
: 有些人說律師不要充滿銅臭味說律師錄取率高代表義務律師多
: 所以人民得益
: 我對他們豎然起敬
: 因為我幾乎不成聽過其他的行業有人這樣說過
: 護理師起薪不比律師業差
: 政府希望放寬護理師供給
: 南丁格爾們卻是全力抗議
: 心理師有立委要求放寬應考資格以擴大供給服務病人
: 我看到心理學界全面抵制
: 而現在台灣醫院也普遍切缺住院 主治醫師 這些可是訓練醫學新兵的大好機會
: 更別說說台東花蓮一堆醫院欠人 起薪還八九萬 綠島衛生所薪水幾十萬沒人去
: 我從來沒聽過有醫學系學生說過要放寬台灣醫學系錄取名額
: 以前結構技師有機械系等非本科系的考上
: 結果一些本科系去抗議 後來限縮報名門檻
: 律師公益使命有真的很濃厚到只有耶穌基督或釋迦牟尼才能幹律師
: (人家慈善事業還收捐款的 律師打公益案件有人捐錢嗎 法扶捐款有一家聖母
: 醫院多嗎 如果市場濫到公益律師沒法從其他的當事人收到酬金 他還有辦法繼
: 續搞公益嗎?)
: 人家公益醫師徐超斌搞公益 回沒幾個醫師願意去的原鄉 還說收入減少 想要
: 買樂透 人家銅臭味真的很重?

--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18.41), 04/28/2015 01:15:08
jurists: 邏輯前後矛盾 04/28 01:17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C%85%E9%9D%92%E5%A4%A9_%281993%E5%B9%B4%E9%9B%BB%E8%A6%96%E5%8A%87%29

《包青天》是一部由開全傳播製作、中華電視公司(簡稱華視)首播的台灣電視劇,播出期間為1993年2月23日至1994年1月18日,製作人為趙大深。

jurists: 全台實習醫院有近一百家 04/28 01:20
jurists: 上面那行打錯 04/28 01:21

一百家?

你以為每家都能提供全科的的實習喔~~~

更別提醫學院每年有一千三百的學生

你一百家能提供多少個實習名額

自己算吧!

jurists: 我1:21就說打錯了 04/28 01:28
jurists: 電視台對於觀眾就是提共者 04/28 01:28

來看看管大教授的說法吧

別再外行充內行好嗎?

http://enews.url.com.tw/enews/24328/

電視台是頻道經營者,自然能決定什麼樣的節目能夠播出,而廣告承
包商負責電視廣告的承攬,必須向廣告主收取廣告費來支付電視台的
時段費,電視台再將收入撥出部分給製作公司製作節目,因此,重視
的是節目是否能吸引廣告主購買時段。若節目收視率低,廣告主購買
的意願亦會相對降低,廣告承包商難以支付包下的電視台時段費,傳
播公司從電視台獲得製作費也可能因此減少。

從這樣的生產關係與流程來看,電視台表面上似乎是節目製作與品管
的主要單位,然而,在外製外包的制度下,電視台的影響力逐漸後退
,真正掌有生殺大權者,反而是廣告承包商與廣告主等媒體重要的經
濟來源,這種情況造成節目的收視率一旦不高,就算品質再好也會面
臨被停播的命運。

換句話說,「創意」與「品質」並非製作公司及廣告承包商所關心,
當收視率高低做為節目取材的標準時,節目製作的思維便在於如何吸
引閱聽眾的注意,因此,會以更腥辣、怪異的內容來刺激收視率,或
者,製作公司以抄襲、模仿的老套伎倆以降低節目製作成本的做法,
也就不足為奇了。

jurists: 因為他不同於網路 觀眾無法自行決定華視播什麼 04/28 01:29
jurists: 播什麼華視說了算 04/28 01:29

你不爽可以選MOD啊

無線電視又沒欠你

jurists: 拿來和hinet比 個人認為不恰當 04/28 01:30
jurists: 你用hinet可以決定你要上哪個網站 04/28 01:31
jurists: 但是你無法決定華視要播什麼 04/28 01:31

樓上先搞清楚內容提供者和通路提供者的不同再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7%9A%E4%B8%8A%E5%85%A7%E5%AE%B9%E6%8F%90%E4%B

線上內容提供者(英語: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簡稱ICP,又譯線上內容提供者

還有啊  我承認這樣類比的確是不適當的啊

因為HINET可以向你收錢

你可以ARGUE它的通訊品質

但無線電視台根本沒跟你收錢

你有什麼權利要求他撥出節目的內容啊

你不覺得自己的邏輯有點怪怪的嗎?

a9301040: 不懂廣電還是不要用廣電來比喻 04/28 07:39
a9301040: 頻率為國家稀有資源,無線台占著頻率就製播義務 04/28 07:40
a9301040: 廣電跟ISP是完全不同概念 04/28 07:40
a9301040: Hinet為ISP,但無線電視台不是ICP 04/28 07:41

就頻道提供者的角色來講 二者是相同的

二者皆為訊息的乘載者

另外關頻段的的有限性

在無線通信上一樣存在

所以才會有標售波段的問題

a9301040: 無線、有電電視頻道均有自製的製播義務 04/28 07:42
a9301040: 無線、有線 04/28 07:42
a9301040: 不過,不爽就不要看,選擇很多,不必抱怨節目不好 04/28 07:43
a9301040: 就跟律師一樣,不爽不要請,請到爛律師是當事人的問題 04/28 07:43
a9301040: 只要有充足的選擇權給當事人就可以了 04/28 07:44
a9301040: 補充,廣電法第19條規定 04/28 07:45
a9301040: 廣播、電視節目中之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百分之七十。 04/28 07:45
a9301040: 但他有自製義務,不代表消費者有必看義務 04/28 07:46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18.41), 04/28/2015 09:07:47
treasurehill: 另外,你說的廣電法第十九條只是播放內容的限制, 04/28 10:23
treasurehill: 不是自製義務 04/28 10:23
treasurehill: 電視台還是可以外包給本國廠商製作,並不違反廣電法 04/28 10:26
treasurehill: 第十九條 04/28 10:26
a9301040: 你看我第一段推文也知道,我知道你說的 04/28 10:44
a9301040: 還波段勒... 04/28 10:45
a9301040: 有些用語會讓人知道很多事的 04/28 10:46
xiouming: t大都好晚睡 04/28 10:55
treasurehill: 頻率和波段本來就是一體二面的事啊,因為電磁波傳 04/28 11:04
treasurehill: 遞速度是固定的,你可以用頻率來描述特定電磁波,也 04/28 11:04
treasurehill: 可以用波長來描述,廣播頻譜上的長波短波中波不正是 04/28 11:04
treasurehill: 這個意思嗎? 04/28 11:04


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5-04-30T23:08
邏輯前後矛盾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5-05-03T21:06
全台實習醫院有近一百家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5-05-06T19:04
上面那行打錯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5-05-09T17:02
我1:21就說打錯了
電視台對於觀眾就是提共者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5-05-12T15:01
因為他不同於網路 觀眾無法自行決定華視播什麼
播什麼華視說了算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5-05-15T12:59
拿來和hinet比 個人認為不恰當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5-05-18T10:57
你用hinet可以決定你要上哪個網站
但是你無法決定華視要播什麼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5-05-21T08:55
不懂廣電還是不要用廣電來比喻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5-05-24T06:53
頻率為國家稀有資源,無線台占著頻率就製播義務
廣電跟ISP是完全不同概念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5-05-27T04:52
Hinet為ISP,但無線電視台不是ICP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5-05-30T02:50
無線、有電電視頻道均有自製的製播義務
無線、有線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5-06-02T00:48
不過,不爽就不要看,選擇很多,不必抱怨節目不好
就跟律師一樣,不爽不要請,請到爛律師是當事人的問題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5-06-04T22:46
只要有充足的選擇權給當事人就可以了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5-06-07T20:44
補充,廣電法第19條規定
廣播、電視節目中之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百分之七十。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5-06-10T18:43
但他有自製義務,不代表消費者有必看義務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5-06-13T16:41
另外,你說的廣電法第十九條只是播放內容的限制,
不是自製義務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5-06-16T14:39
電視台還是可以外包給本國廠商製作,並不違反廣電法
第十九條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5-06-19T12:37
你看我第一段推文也知道,我知道你說的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5-06-22T10:35
還波段勒...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5-06-25T08:34
有些用語會讓人知道很多事的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5-06-28T06:32
t大都好晚睡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5-07-01T04:30
頻率和波段本來就是一體二面的事啊,因為電磁波傳
遞速度是固定的,你可以用頻率來描述特定電磁波,也
可以用波長來描述,廣播頻譜上的長波短波中波不正是
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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