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空軍查證姦殺案未 …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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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HGU_Ae ]

作者: ugvu1224 (刀學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空軍查證姦殺案未 …
時間: Sun Jan 30 14:39:56 2011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


台北景美郵政91203號信箱
自動:(02)22306860
軍用:212352

0九一二」專案人員對江國慶所為偵訊應屬違法:

1.「0九一二」專案人員名為約談,實係以江國慶為犯罪嫌疑人而為偵訊。

2. 苟江國慶當時係遭該專案人員非法逮捕、拘禁中,則於此期間內所為訊問自亦屬非法


3. 該專案人員均屬政戰人員,依當時之軍事審判法並無軍法警察身分,自無偵訊江國慶
之權限,從而所為偵訊應屬違法。

4. 就約談筆錄之內容觀之,專案人員並未依軍審法第一一五條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
條之規定,告知江國慶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

甯方中: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審案者之一的空軍中尉為「公設辯護官」,
不具「軍事審判官資格竟還能參與審判。人事令1996年12月1日起生效,而江國慶的初審判決是在1996年12月26日作成,顯然當時
甯方中並無審判官資格。

軍方偵辦此案時,所派任之軍事檢察官為中尉甯方中,而當國防部發回更審時,軍方卻以
員額不足為由,再指派其參與審判。這裡涉及軍事審判法第六十三條兩個應自行迴避的事
由。其一,第七款:軍事審判官曾執行軍事檢察官或軍法警察官之職務者。

這可以向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進行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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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2-03
殺柯仲慶以謝國人~
Rae avatarRae2011-02-07
殺 柯 仲 慶 以 謝 國 人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2-12
可以啊 可是你放心好了 高層不會有錯 所以你是白檢舉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2-16
在立法院提案"殺柯仲慶以謝國人"~(跟陳誠一樣, 便宜他了
Cara avatarCara2011-02-20
太扯~
Donna avatarDonna2011-02-24
就我跟一般檢察官和軍事檢察官交手的經驗,我覺得軍事檢
Irma avatarIrma2011-02-28
察官普遍比較沒架子,也比較親和。
或許軍事檢察官就是典型欺善怕惡吧!看到律師都在打哈哈
Una avatarUna2011-03-04
江國慶當時有律師幫他辯護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3-08
樓上,當時好像有請律師,因為某篇新聞中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