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人知道辭職商調的流程嗎? - 公職
By Adele
at 2013-07-19T22:42
at 2013-07-19T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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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ELF (工作 QQ)》之銘言:
: 標題: Re: 有人知道辭職商調的流程嗎?
: 時間: Fri Jul 19 20:29:20 2013
: ※ 引述《mojjkk (human)》之銘言:
: : 有人知道辭職商調的流程嗎?
: : 因原單位可能不會同意商調
: : 可能要用辭職方式報到
: : 可否再告知辭職日跟報到日同一日對考績是否影響?
:
: 基本上
: 用人機關開了 商調缺(機關外補缺)
: 就沒機會改開成"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非現職的合格人員"
補充:
要歸零重頭開始....從上網開缺開始....
:
:
: 因為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的非現職合格人員不是機關首長說了算...
: 還要考試分發機關同意
Yes .....
而且是 "事前(開缺前)同意"
:
: 加上現在國家考試那麼熱
: 您的職系屬於"沒有等待分發人員的考試類科"機會有多大?
: 分發機關會同意嗎?
That's key point ~~~
:
: 而且"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非現職的合格人員"一定要公開甄選...
: ...您有商調派令...也等於沒用
:
: 而且即使商調派令發了...只要您離職了
: 就不符合"商調他機關現職人員"
:
: 就算您有把握辭職當天去新機關報到...送去銓敘...一樣資格不符...
: 而且新機關 人事單位+首長 等著被懲處...
:
: 辭職報到同1日年資不中斷只適用在 考試離開的(而且未來可能...)
這個只要不是在綁約,應該還好講
:
: 這則辭職商調 跟 普考人員考上技師機關幫你升轉高考職缺一樣都是都市傳說
: (不是普考資格考上技師 機關首長就能開技師轉高考缺)
不是 【開高考缺】,而是原缺轉任薦任六職等或以五職等同俸點任用.
基本上只是換個大一點的碗,
所以轉任不需要人行總處同意,可以原缺直接報動態.
因此,只要湊足這幾個條件,就可以原缺轉任
1.取得專技資格+之後的2年普考資歷
2.機關首長願意報銓敘部
^^^^^^^^^^^^^^^^^^^^
:
: 為什麼這麼肯定?
:
: 因為他XD
: 曾經是萬能土木職系...
: 這種 可能脫離苦海的傳說...當然要先查證...
:
: 至於信誓旦旦說有案例的
: 不如公開一下 因為檢舉不法 人人有責 不是嗎? XD
那要請那位網友踹共吧....:P
:
: 以下附錄留在電腦裡的文字檔
: --
: 人事行政局對於非現職公務人員擬再任公職之說明
:
: 近日陸續接獲民眾電子郵件,反映本局限制離職公務人員不許回任公職,應係對法規有
: 所誤解。
: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規定,各機關職缺在公
: 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沒有錄取人員可分發時,得報經分發機關同意後,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
: 的合格人員(即非現職公務人員);但當年度經用人機關提報用人需求並列入考試類科者
: ,自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公務
: 人員。
:
簡單節錄
1.候用名冊沒有人(這可以擴張到"同一職組")
2.人行總處同意.
3.若該機關有報考試缺,當年度分配錄取人員公告前不得另外自行遴用
^^^^^^^^^^^^^^^^^^^^^^^^^^^^^^^^^^^^^^^^^^^^^^^^^^^^^^^^^^^這殺了一堆單位了.
簡單講,可能就要你留著缺給考選部放增額用
: 又為落實考試院考試用人政策,本局雖然在92年規定,各機關出缺職務如欲進用非現職
: 公務人員,需符合自90年1月1日起提列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含特種考試)職缺數每滿5人
: ,則同意自行遴用1人,但是近年來各機關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已逐年增加,且為兼
: 顧非現職人員再任公職之實際需要,經本局檢討後,已在96年3月29日通函各機關停止適
: 用該規定。
92年這規則反而好用呀,五換一.
現在全部攬回去....(求我吧~~~~求我吧....by 人行總處)
:
: 目前各機關申請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本局均依上開任用法及分發辦法規定辦理,並未
: 另行規定限制各機關只能進用現職人員。近期係因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暨普通
根本沒有所謂限制,
就跟人行總處沒有以行政命令要求只能打 75% 甲等差不多吧. .....:D
: 考試錄取正額2,794人,增額1,293人,合計4,087人,目前還有部分考試類科的錄取人員
: 等待分發,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尚無法同意遴用非現職人員;至於沒有等待分發人員的
: 考試類科,如機關想要遴用非現職人員,分發機關都會同意。至於各機關是否選擇以遴用
: 非現職的合格人員之方式或「商調他機關現職人員」之方式辦理,因屬各該機關首長用人
: 權責,是由各機關自行決定。
把球踢還給機關,讓機關去揹這黑鍋.....
i我沒說不准呀,你只要 照規矩報人行總處取得同意 就行了,人行總處最 nice的,啾瞇~】
:
: 本局為使優秀之非現職人員有更多公平競爭的機會,已於98年2月13日考選部與本局第11
: 次業務會談提議,並獲致共識加強精準計算考試增額錄取人數,並建議增額錄取之適當規
: 模,屆時將可合理延長機關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之時段。
別忘了,為了因應高普雙榜的情況,增額普考人數 持續增加中
: 另依銓敘部89年11月1日89銓一字第1958538號函釋,非現職人員尚非不得參加各機關辦
: 理之公開甄選,而各機關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時,基於公平、公正、公開之進用程序,亦
: 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辦理。所以,非現職人員如想再任公職,應依照公務人員陞
翻譯米糕:
請機關開缺時照規矩走,機關不開非現職,不甘我的事.
: 遷法相關規定參加各機關辦理的公開甄選,至於相關的甄選資訊則可洽各機關人事單位瞭
: 解,或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pa.gov.tw)或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 http://www.mocs.gov.tw)查詢。
:
: 對於非現職公務人員再度回到公部門來,基於用人唯才原則,相信對於政府部門效率與
: 執行力的提昇必定有所助益,歡迎優秀的非現職公務人員參加各機關職缺的甄選。
歡迎輕裝攀登玉山......玉山絕對不阻止輕裝登山客.... :P
but 死了不負責 就是了.....
--
: 標題: Re: 有人知道辭職商調的流程嗎?
: 時間: Fri Jul 19 20:29:20 2013
: ※ 引述《mojjkk (human)》之銘言:
: : 有人知道辭職商調的流程嗎?
: : 因原單位可能不會同意商調
: : 可能要用辭職方式報到
: : 可否再告知辭職日跟報到日同一日對考績是否影響?
:
: 基本上
: 用人機關開了 商調缺(機關外補缺)
: 就沒機會改開成"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非現職的合格人員"
補充:
要歸零重頭開始....從上網開缺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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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的非現職合格人員不是機關首長說了算...
: 還要考試分發機關同意
Yes .....
而且是 "事前(開缺前)同意"
:
: 加上現在國家考試那麼熱
: 您的職系屬於"沒有等待分發人員的考試類科"機會有多大?
: 分發機關會同意嗎?
That's key point ~~~
:
: 而且"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非現職的合格人員"一定要公開甄選...
: ...您有商調派令...也等於沒用
:
: 而且即使商調派令發了...只要您離職了
: 就不符合"商調他機關現職人員"
:
: 就算您有把握辭職當天去新機關報到...送去銓敘...一樣資格不符...
: 而且新機關 人事單位+首長 等著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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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辭職報到同1日年資不中斷只適用在 考試離開的(而且未來可能...)
這個只要不是在綁約,應該還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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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則辭職商調 跟 普考人員考上技師機關幫你升轉高考職缺一樣都是都市傳說
: (不是普考資格考上技師 機關首長就能開技師轉高考缺)
不是 【開高考缺】,而是原缺轉任薦任六職等或以五職等同俸點任用.
基本上只是換個大一點的碗,
所以轉任不需要人行總處同意,可以原缺直接報動態.
因此,只要湊足這幾個條件,就可以原缺轉任
1.取得專技資格+之後的2年普考資歷
2.機關首長願意報銓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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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這麼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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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他XD
: 曾經是萬能土木職系...
: 這種 可能脫離苦海的傳說...當然要先查證...
:
: 至於信誓旦旦說有案例的
: 不如公開一下 因為檢舉不法 人人有責 不是嗎? XD
那要請那位網友踹共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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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附錄留在電腦裡的文字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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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行政局對於非現職公務人員擬再任公職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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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陸續接獲民眾電子郵件,反映本局限制離職公務人員不許回任公職,應係對法規有
: 所誤解。
: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規定,各機關職缺在公
: 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沒有錄取人員可分發時,得報經分發機關同意後,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
: 的合格人員(即非現職公務人員);但當年度經用人機關提報用人需求並列入考試類科者
: ,自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公務
: 人員。
:
簡單節錄
1.候用名冊沒有人(這可以擴張到"同一職組")
2.人行總處同意.
3.若該機關有報考試缺,當年度分配錄取人員公告前不得另外自行遴用
^^^^^^^^^^^^^^^^^^^^^^^^^^^^^^^^^^^^^^^^^^^^^^^^^^^^^^^^^^^這殺了一堆單位了.
簡單講,可能就要你留著缺給考選部放增額用
: 又為落實考試院考試用人政策,本局雖然在92年規定,各機關出缺職務如欲進用非現職
: 公務人員,需符合自90年1月1日起提列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含特種考試)職缺數每滿5人
: ,則同意自行遴用1人,但是近年來各機關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已逐年增加,且為兼
: 顧非現職人員再任公職之實際需要,經本局檢討後,已在96年3月29日通函各機關停止適
: 用該規定。
92年這規則反而好用呀,五換一.
現在全部攬回去....(求我吧~~~~求我吧....by 人行總處)
:
: 目前各機關申請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本局均依上開任用法及分發辦法規定辦理,並未
: 另行規定限制各機關只能進用現職人員。近期係因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暨普通
根本沒有所謂限制,
就跟人行總處沒有以行政命令要求只能打 75% 甲等差不多吧. .....:D
: 考試錄取正額2,794人,增額1,293人,合計4,087人,目前還有部分考試類科的錄取人員
: 等待分發,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尚無法同意遴用非現職人員;至於沒有等待分發人員的
: 考試類科,如機關想要遴用非現職人員,分發機關都會同意。至於各機關是否選擇以遴用
: 非現職的合格人員之方式或「商調他機關現職人員」之方式辦理,因屬各該機關首長用人
: 權責,是由各機關自行決定。
把球踢還給機關,讓機關去揹這黑鍋.....
i我沒說不准呀,你只要 照規矩報人行總處取得同意 就行了,人行總處最 nice的,啾瞇~】
:
: 本局為使優秀之非現職人員有更多公平競爭的機會,已於98年2月13日考選部與本局第11
: 次業務會談提議,並獲致共識加強精準計算考試增額錄取人數,並建議增額錄取之適當規
: 模,屆時將可合理延長機關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之時段。
別忘了,為了因應高普雙榜的情況,增額普考人數 持續增加中
: 另依銓敘部89年11月1日89銓一字第1958538號函釋,非現職人員尚非不得參加各機關辦
: 理之公開甄選,而各機關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時,基於公平、公正、公開之進用程序,亦
: 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辦理。所以,非現職人員如想再任公職,應依照公務人員陞
翻譯米糕:
請機關開缺時照規矩走,機關不開非現職,不甘我的事.
: 遷法相關規定參加各機關辦理的公開甄選,至於相關的甄選資訊則可洽各機關人事單位瞭
: 解,或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pa.gov.tw)或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 http://www.mocs.gov.tw)查詢。
:
: 對於非現職公務人員再度回到公部門來,基於用人唯才原則,相信對於政府部門效率與
: 執行力的提昇必定有所助益,歡迎優秀的非現職公務人員參加各機關職缺的甄選。
歡迎輕裝攀登玉山......玉山絕對不阻止輕裝登山客.... :P
but 死了不負責 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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