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N tax和退稅問題 - 薪水
By Vanessa
at 2008-01-24T09:41
at 2008-01-24T09:4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fregrant (Jin是王道!)》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算什麼東西? W4的預扣額? 還是第二年四月幫你們報稅?
: ↑猛一看以為被罵了:P 是以W4算的沒錯唷
: 是在07年(春學期時報的稅)
你還是沒講清楚,看來他有幫你填W4,也幫你報稅? 兩者都幫?
: : 原po說他的應稅所得是16000,然後聽起來有大約9500的after-tax的食宿
: : 所以若以16000來計算,扣除exemption後還有12xxx
: : 聯邦稅應該要繳1200~1300左右
: : 比較奇怪的是原po號稱只有預扣500多,聽起來可能是用扣除食宿之後的淨所得來預扣
: 是的 當初我們每兩個星期收到的支票 的確只有依實際入帳的薪水扣稅
: 我可以直接說 每兩個星期收到的支票:
: 未稅前87X(對不起,打到一半突然忘了,回去再找存證補登)
: 扣完Fed和State後是709(只記得這個,因為這是固定入帳)
: 到了報稅時才跟我們說要我們付食宿的稅(所以我們的食宿不是after-tax)
以稅務上的定義,這種情形一般稱為after tax deduction,從稅後所得扣錢
不過這不重要。重點就是這筆錢沒有預扣稅,造成需要補稅的現象
: 所以我就得補繳這些稅(這只是前四個月)
: (這點我要來抱怨一下:我們都覺得不太公平,
: 當初幫我們預付那麼多餐點費和住宿費,也並沒有說這是包含在薪資中的。
事實上這是非常合理、常見的做法。在美國,任何一般的"福利"都要繳稅
餐點/住宿的福利是絕對要繳稅的
如果你拒絕接受這項福利,就不必繳稅
: 合約上明明寫:年薪16000,『另外還提供』食宿
: <will pay the College for your room and board (worth over $9,000)>)
: 結果不但是算在我們的薪資中(變成我們要以25500的薪資來付那個級距的稅)
你的文章前後嚴重矛盾,讓大家摸不著頭腦
之前你說是用16000來當應稅所得,現在又說是用25500來算稅)
我們之前都假設你一年實拿只有16000-9500=6500 (你自己說16000的其中9500拿不到)
: 還自己漲價變成他幫我們付食宿付了9500。
如果是我一看到這樣的字句,就會了解這些9000多的錢是額外收入,要繳稅的
: 房間沒得選就算了,根本沒吃到什麼東西,因為學校餐廳會無預警放假)
重點是你享受到了吃和住,而且是你當初也同意接受的福利
你當初可以拒絕這個食宿福利,自己在外租屋/吃飯,就不需要繳這筆稅
你可以算算看划不划得來 (一年租屋吃飯的花費和9500*0.15=1425哪個多)
: 我也問過老背背我能不能退稅,
: 他很嚴厲地告訴我們,我不但不能退,反而還要補繳。
: 真是。...唉,當時就只好看在他英文比我們好的份上,乖乖地繳錢了>.<
英文不是重點。重點是要用正確的方式報稅
自己去irs的網站上讀1040nr的instruction,上面清清楚楚,不必求人
我幫你估算了一下,從你提供的混亂的數字倒推回去,老背背的計算或許是正確的
你的幾個混亂之處:
1. 你問你能不能退社安稅,可是你卻又說你沒繳社安稅,沒繳如何退?
我的猜測是,你2005年之前有(誤)繳過社安稅,但你2006年沒預扣社安稅(正確做法)
造成社安局覺得奇怪,誤認為你應該要繼續繳社安稅,而寄信給你討錢
這件事並不重要(如果你沒有要移民、在美國領即將破產的養老金)
2. 你的陳述把所有的聯邦稅、州稅的數字都混在一起,直接加總,這樣讓人摸不著頭腦
還要把你的數字用大概的比例還原成一部份聯邦稅、一部份州稅才能判斷
討論聯邦稅比較簡單,比較容易了解,州稅每州稅率都不同,知道個大概即可舉一反三
3. 你的情形整理如下: 年薪25500, 在2006年你工作4個月,應稅收入約8500
扣除一點點的state income tax deduction,以及3400的personal exemption
聯邦應稅額約5000,應繳的稅約500
收稅再另外算
4. 你提供的數字也前後矛盾。你說稅後實拿每兩週709,這樣稅後年薪是18434
稅前年薪875*26=22750,和你說的年薪16000是矛盾的
總之,你給的資料零零落落,前後數字不一致,實在無法判斷有哪裡弄錯
或許到處都充滿了錯誤,一團混亂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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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算什麼東西? W4的預扣額? 還是第二年四月幫你們報稅?
: ↑猛一看以為被罵了:P 是以W4算的沒錯唷
: 是在07年(春學期時報的稅)
你還是沒講清楚,看來他有幫你填W4,也幫你報稅? 兩者都幫?
: : 原po說他的應稅所得是16000,然後聽起來有大約9500的after-tax的食宿
: : 所以若以16000來計算,扣除exemption後還有12xxx
: : 聯邦稅應該要繳1200~1300左右
: : 比較奇怪的是原po號稱只有預扣500多,聽起來可能是用扣除食宿之後的淨所得來預扣
: 是的 當初我們每兩個星期收到的支票 的確只有依實際入帳的薪水扣稅
: 我可以直接說 每兩個星期收到的支票:
: 未稅前87X(對不起,打到一半突然忘了,回去再找存證補登)
: 扣完Fed和State後是709(只記得這個,因為這是固定入帳)
: 到了報稅時才跟我們說要我們付食宿的稅(所以我們的食宿不是after-tax)
以稅務上的定義,這種情形一般稱為after tax deduction,從稅後所得扣錢
不過這不重要。重點就是這筆錢沒有預扣稅,造成需要補稅的現象
: 所以我就得補繳這些稅(這只是前四個月)
: (這點我要來抱怨一下:我們都覺得不太公平,
: 當初幫我們預付那麼多餐點費和住宿費,也並沒有說這是包含在薪資中的。
事實上這是非常合理、常見的做法。在美國,任何一般的"福利"都要繳稅
餐點/住宿的福利是絕對要繳稅的
如果你拒絕接受這項福利,就不必繳稅
: 合約上明明寫:年薪16000,『另外還提供』食宿
: <will pay the College for your room and board (worth over $9,000)>)
: 結果不但是算在我們的薪資中(變成我們要以25500的薪資來付那個級距的稅)
你的文章前後嚴重矛盾,讓大家摸不著頭腦
之前你說是用16000來當應稅所得,現在又說是用25500來算稅)
我們之前都假設你一年實拿只有16000-9500=6500 (你自己說16000的其中9500拿不到)
: 還自己漲價變成他幫我們付食宿付了9500。
如果是我一看到這樣的字句,就會了解這些9000多的錢是額外收入,要繳稅的
: 房間沒得選就算了,根本沒吃到什麼東西,因為學校餐廳會無預警放假)
重點是你享受到了吃和住,而且是你當初也同意接受的福利
你當初可以拒絕這個食宿福利,自己在外租屋/吃飯,就不需要繳這筆稅
你可以算算看划不划得來 (一年租屋吃飯的花費和9500*0.15=1425哪個多)
: 我也問過老背背我能不能退稅,
: 他很嚴厲地告訴我們,我不但不能退,反而還要補繳。
: 真是。...唉,當時就只好看在他英文比我們好的份上,乖乖地繳錢了>.<
英文不是重點。重點是要用正確的方式報稅
自己去irs的網站上讀1040nr的instruction,上面清清楚楚,不必求人
我幫你估算了一下,從你提供的混亂的數字倒推回去,老背背的計算或許是正確的
你的幾個混亂之處:
1. 你問你能不能退社安稅,可是你卻又說你沒繳社安稅,沒繳如何退?
我的猜測是,你2005年之前有(誤)繳過社安稅,但你2006年沒預扣社安稅(正確做法)
造成社安局覺得奇怪,誤認為你應該要繼續繳社安稅,而寄信給你討錢
這件事並不重要(如果你沒有要移民、在美國領即將破產的養老金)
2. 你的陳述把所有的聯邦稅、州稅的數字都混在一起,直接加總,這樣讓人摸不著頭腦
還要把你的數字用大概的比例還原成一部份聯邦稅、一部份州稅才能判斷
討論聯邦稅比較簡單,比較容易了解,州稅每州稅率都不同,知道個大概即可舉一反三
3. 你的情形整理如下: 年薪25500, 在2006年你工作4個月,應稅收入約8500
扣除一點點的state income tax deduction,以及3400的personal exemption
聯邦應稅額約5000,應繳的稅約500
收稅再另外算
4. 你提供的數字也前後矛盾。你說稅後實拿每兩週709,這樣稅後年薪是18434
稅前年薪875*26=22750,和你說的年薪16000是矛盾的
總之,你給的資料零零落落,前後數字不一致,實在無法判斷有哪裡弄錯
或許到處都充滿了錯誤,一團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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