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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最多可以上班幾小時?正常 8 小時,加班後最多 12 小時,每月加班上限 46 小時

faqs.tw 編輯整理#加班#請假#福利#金融業
目錄
  1. 幾個數字一次看
  2. 照 2010 年那篇的作息算一次
  3. 換補休也有規則
  4. 不適用的情況
  5. 實際該怎麼做

2010 年站上有人問玉山銀行晚上 8 點下班,是申請加班費還是換補休,還先說「我知道現在工作都責任制居多」;底下 19 則回覆,有人說三年從沒領過加班費。2022 年另一篇在問化工廠的輪班時間為什麼那麼奇怪,44 則回覆在比較四二輪、六休二、12 小時班。工時有沒有上限、上限是多少,勞基法寫得很具體。

幾個數字一次看

項目 上限或最低標準 條文
正常工時 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 第 30 條第 1 項
一天總工時(含加班) 12 小時 第 32 條第 2 項
每月加班 46 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54 小時,每 3 個月 138 小時 第 32 條第 2 項
連續工作中的休息 每 4 小時至少休息 30 分鐘 第 35 條
輪班換班間隔 至少連續 11 小時;公告行業可縮為 8 小時 第 34 條
每 7 日的休息 2 日:1 日例假、1 日休息日 第 36 條第 1 項
出勤紀錄 逐日記到分鐘,保存 5 年;勞工要副本不得拒絕 第 30 條第 5、6 項

「加班」在法條上叫延長工作時間,要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同意(第 32 條第 1 項)。第 42 條另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加班的,雇主不得強制。

照 2010 年那篇的作息算一次

假設早上 8 點半上班、中午休息 1 小時、晚上 8 點下班,一天在公司 10.5 小時,扣掉 8 小時正常工時,每天加班 2.5 小時。一個月上班 22 天:

情形 加班時數 有沒有超過
平日每天 2.5 小時 × 22 天 55 小時 超過 46,也超過放寬後的 54
平日每天 2 小時 × 22 天 44 小時 沒超過 46
平日 44 小時,再加一個休息日上班 8 小時 52 小時 超過 46,要有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的 54 小時才合法

最後一列是常被忽略的地方:第 36 條第 3 項規定休息日上班的時數計入加班總數,週六進公司一整天就會吃掉 8 小時額度。

加班費的算法依第 24 條:平日前 2 小時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 2 小時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休息日前 2 小時另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之後另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用 job 站的加班費計算代入月薪 36,000 元(時薪 150 元),平日加班 2.5 小時是 525 元,22 天共 11,550 元;休息日上班 8 小時是 1,900 元。

換補休也有規則

第 32-1 條:勞工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的,補休時數依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 1 小時就補 1 小時。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期限屆滿或離職時還沒休完的時數,要依加班當日的工資標準發給工資,沒發給的依違反第 24 條處罰。2013 年站上有人問常用加班補休會不會影響考績,考績法條沒有規定,但沒休完的補休不會就此消失。

不適用的情況

  • 責任制:第 84-1 條只限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等,勞雇雙方要書面約定並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才能不受第 30、32、36、37 條限制;公司自稱「責任制」不等於符合這條,哪些職務在公告名單內本文沒有整理
  • 變形工時:第 30 條第 2、3 項與第 30-1 條的 2 週、8 週、4 週變形工時,只適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每日與每週上限不同,本文的表格不適用
  •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第 32 條第 4 項延長工時不受 12 小時與每月上限的限制,但要在 24 小時內通知工會或報主管機關備查,事後補給適當休息,工資加倍發給(第 24 條第 1 項第 3 款)
  • 公務人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與相關規定,不適用勞基法
  • 坑內工作:第 32 條第 6 項規定原則上不得延長工時

實際該怎麼做

  1. 每月月底把打卡紀錄的加班時數加總,記得把休息日上班的時數一起算進去
  2. 超過 46 小時,問人資公司有沒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到 54 小時
  3. 對加班費有疑問,依第 30 條第 6 項向公司申請出勤紀錄副本,公司不得拒絕
  4. 選補休的,先確認補休期限,期限到了還沒休的時數要折算工資
  5. 公司不改善可向勞工局申訴;特休與請假的規定,見本站特休天數怎麼算

常見問題

一天最多可以上班幾小時?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正常工時每天 8 小時(第 30 條),所以平日加班一天最多 4 小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第 32 條第 4 項延長的,不受這個上限。

一個月最多可以加班幾小時?

第 32 條第 2 項: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雇主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到一個月 54 小時,但每 3 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僱用 30 人以上要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第 36 條第 3 項規定休息日工作的時數也計入這個總數。

輪班下班到下一班要隔多久?

第 34 條:輪班制更換班次時,至少要有連續 11 小時的休息時間;因工作特性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行業,可縮短為不少於連續 8 小時,但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班次原則上每週更換一次,經勞工同意的不在此限。

公司違反工時規定會怎樣?

第 79 條第 1 項:違反第 30 條第 1~3 項、第 32 條、第 34~41 條等規定,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 30 條第 5 項出勤紀錄的規定,處 9 萬元以上 45 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可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情節加重至法定最高額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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