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難求 全台流浪律師逐年增 - 律師工作討論

By Emily
at 2013-12-25T21:27
at 2013-12-25T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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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to (美式機車全台大會師)》之銘言:
: 「傳統法律系所優越論」擁護者
: 1.還沒考上前的立場:
: 希望分母變大 好讓自己能變成分子
: 最好「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通通來當分母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不置可否
: 2.考上後的立場:
: 為搶食市場大餅
: 只好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的法學訓練不正統
: 或者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影響整體訴訟品質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強烈反對
: 3.現象觀察:
: 已經考上律師者 持2的立場 基於自私利己的立場可以理解
: 還沒考上律師者 堅持2的立場 匪夷所思
: 這也難怪!有篇文章自D了。
其實 最早就是這種考量 陳長文以前提倡16%就是這原因
開放10% 每年最多大致1000人考到 這些人數約莫是 台 政 台北 東吳 輔仁
再加上一些國立法律系收的人數 以及回來重考的資深考者
受益者 還是法律系本科的人 其它學科除非是頂尖理工醫學財金者
要準備這麼多科目 跟寫了四年申論題的本科法律系學生爭 其實還是不易
在以前 很多人就說 讀法律系 沒考到照 就等於沒讀 一堆流法律無照人
現在給大家照了 變成一堆流浪律師
其實本質上沒變 只是人數在有照與無照之間移轉
我們也不能怪 考試的資格太好弄到 其實醫生能這樣做 我們政府應該也會開放
但醫生的教學資源太有限 能召的人自然有限
讀法律 沒有資源的問題 自然限制不會太多
最大問題還是在於 很多人觀念在於拿到照 就一定要執業 但本來就不一定
例如 很多企業需要法律顧問 也是一條路
你去做生意 很容易遇到法律問題 這時這張照也可以幫你很多忙
我個人是覺得對這張照的態度是 他只是門檻 並不代表你一生的志業
畢竟現在這時代大家都差不多 以前工程師領股票領爽爽
現在工程師進去多半位置都被老一輩卡住升不上去
做小吃 如果是承接父母的攤位 會比別人好做很多
如果是現在才要進入 就會有很多的競爭門檻
這些只是一個小例子 現在大多數的行業 好位子其實早就被前人卡住
律師同樣 很多的案源早就被開發完了 如果你是承接父母的事務所
肯定發展的很好 但要自己執業 肯定要比20年前辛苦百倍
也許人數的確會打爛市場價格 但出路還是掌握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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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法律系所優越論」擁護者
: 1.還沒考上前的立場:
: 希望分母變大 好讓自己能變成分子
: 最好「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通通來當分母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不置可否
: 2.考上後的立場:
: 為搶食市場大餅
: 只好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的法學訓練不正統
: 或者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影響整體訴訟品質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強烈反對
: 3.現象觀察:
: 已經考上律師者 持2的立場 基於自私利己的立場可以理解
: 還沒考上律師者 堅持2的立場 匪夷所思
: 這也難怪!有篇文章自D了。
其實 最早就是這種考量 陳長文以前提倡16%就是這原因
開放10% 每年最多大致1000人考到 這些人數約莫是 台 政 台北 東吳 輔仁
再加上一些國立法律系收的人數 以及回來重考的資深考者
受益者 還是法律系本科的人 其它學科除非是頂尖理工醫學財金者
要準備這麼多科目 跟寫了四年申論題的本科法律系學生爭 其實還是不易
在以前 很多人就說 讀法律系 沒考到照 就等於沒讀 一堆流法律無照人
現在給大家照了 變成一堆流浪律師
其實本質上沒變 只是人數在有照與無照之間移轉
我們也不能怪 考試的資格太好弄到 其實醫生能這樣做 我們政府應該也會開放
但醫生的教學資源太有限 能召的人自然有限
讀法律 沒有資源的問題 自然限制不會太多
最大問題還是在於 很多人觀念在於拿到照 就一定要執業 但本來就不一定
例如 很多企業需要法律顧問 也是一條路
你去做生意 很容易遇到法律問題 這時這張照也可以幫你很多忙
我個人是覺得對這張照的態度是 他只是門檻 並不代表你一生的志業
畢竟現在這時代大家都差不多 以前工程師領股票領爽爽
現在工程師進去多半位置都被老一輩卡住升不上去
做小吃 如果是承接父母的攤位 會比別人好做很多
如果是現在才要進入 就會有很多的競爭門檻
這些只是一個小例子 現在大多數的行業 好位子其實早就被前人卡住
律師同樣 很多的案源早就被開發完了 如果你是承接父母的事務所
肯定發展的很好 但要自己執業 肯定要比20年前辛苦百倍
也許人數的確會打爛市場價格 但出路還是掌握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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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at 2013-12-28T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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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2-24T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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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2-27T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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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3-12-25T17:34
at 2013-12-25T17:34
急問加入台北律師公會與執行業務問題..

By Zora
at 2013-12-25T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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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難求 全台流浪律師逐年增

By Caitlin
at 2013-12-25T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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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12-25T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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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13-12-25T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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