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難求 全台流浪律師逐年增 - 律師工作討論

By Blanche
at 2013-12-26T17:45
at 2013-12-26T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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嘮叨補充一下
※ 引述《dakkk (達克)》之銘言:
: ※ 引述《minto (美式機車全台大會師)》之銘言:
: : 「傳統法律系所優越論」擁護者
: : 1.還沒考上前的立場:
: : 希望分母變大 好讓自己能變成分子
: : 最好「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通通來當分母
: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不置可否
: : 2.考上後的立場:
: : 為搶食市場大餅
: : 只好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的法學訓練不正統
: : 或者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影響整體訴訟品質
: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強烈反對
: : 3.現象觀察:
: : 已經考上律師者 持2的立場 基於自私利己的立場可以理解
: : 還沒考上律師者 堅持2的立場 匪夷所思
: : 這也難怪!有篇文章自D了。
: 其實 最早就是這種考量 陳長文以前提倡16%就是這原因
: 開放10% 每年最多大致1000人考到 這些人數約莫是 台 政 台北 東吳 輔仁
: 再加上一些國立法律系收的人數 以及回來重考的資深考者
: 受益者 還是法律系本科的人 其它學科除非是頂尖理工醫學財金者
: 要準備這麼多科目 跟寫了四年申論題的本科法律系學生爭 其實還是不易
錄取人數其實是最大的關鍵
其實到底要不要專業化,很多人都不置可否
但開放那麼多人,唯一能確定的事情就是律師從業人員會降低收入
要專業化,可以在錄取人數不變多的前提下,開放雙學位、2學分、5學分
甚至國小畢業就可以報考(假設比較極端),很多人都不會有意見
因為供需就是不變,餅就是沒有多的人搶著吃,國小畢業也很難考上
研究所、大學畢業印在名片上,反而變成原來律師從業人員的優勢
一堆國小畢業的律師,反而會讓客戶問說你的學歷到哪裡? 更顯你的差異化優勢
但前提就是錄取人數不變多
錄取人數變多,就必須把餅做大,專業分類認證考試都沒辦法作大
懲罰性賠償金、團體訴訟、加強行政機關罰則、增加法扶預算這些才能把餅做大
但都沒做,講專業證照分類,就可以轉移一堆人焦點
: 在以前 很多人就說 讀法律系 沒考到照 就等於沒讀 一堆流法律無照人
: 現在給大家照了 變成一堆流浪律師
: 其實本質上沒變 只是人數在有照與無照之間移轉
: 我們也不能怪 考試的資格太好弄到 其實醫生能這樣做 我們政府應該也會開放
: 但醫生的教學資源太有限 能召的人自然有限
別忽視醫師團體對於政策的團結態度及防禦的努力
各位在律師板講醫師團體不喜歡的政策看看,一定會有醫師跑進來防禦
醫生團體一直是相當團結的,他們懂得捍衛自己政策利益,
在各不友善醫師的政策倡議出現時,他們一定團結一致對外防禦
醫師團體保住了自己該有的收入,甚至增加收入,也等於患者可以有更好的醫療水準
專技人員如果沒空檔去外國鑽研自己的專業,就只是閉門造車
台灣醫師在資源不被剝奪的情況下,常有去外國進修相關醫術的機會
大家何時看到收入大幅降低的律師從業人員,說我要去外國進修我的工作技能?
或是全聯會何時找外國律師講國際法律從業市場?
越來越窮忙,當事人的法律權益受到的保障如何進步?
連法扶都停了,立法委員就別假裝自己關心這些需要幫助的當事人
更別提什麼加強競爭,讓消費者得益的神話
相反的律師人數有限制,收入增高,才有辦法去精進自己的專業
我們必須學習醫師團體,關心自己的權益
: 讀法律 沒有資源的問題 自然限制不會太多
: 最大問題還是在於 很多人觀念在於拿到照 就一定要執業 但本來就不一定
: 例如 很多企業需要法律顧問 也是一條路
: 你去做生意 很容易遇到法律問題 這時這張照也可以幫你很多忙
: 我個人是覺得對這張照的態度是 他只是門檻 並不代表你一生的志業
: 畢竟現在這時代大家都差不多 以前工程師領股票領爽爽
: 現在工程師進去多半位置都被老一輩卡住升不上去
: 做小吃 如果是承接父母的攤位 會比別人好做很多
專技人員到底該如何養成?
醫師倒是很少跑去作生意或轉業對吧?
收入降低導致專技人員跑去作別的事情,就專技人員的養成教育就是一種浪費
何不省起來,拿來加強現有律師從業人員的培訓?這更專業化吧?
一個國家的律師養成可以"便宜養成"也可以"精緻養成"
便宜養成就是律訓一百多個人大家一起上課,參訪的經費0,以後搞不好直接播錄影帶
精緻養成就是以高薪聘請國際級的律師或是教授講課,然後採取小班制如同美國
就增加競爭力而言,精緻養成是否才是增加律師國際競爭力的正辦?
請國際級律師介紹國際律師高薪就業市場,是否有效增加律師收入?
一堆律師被這些國際級律師高薪是場吸引跑到國外去,是否台灣律師人數變少
更有利於本國律師增加收入?
增加大部分人收入的政策才是好政策
是否要增加競爭力,這全觀上位者與律師團體是否有自覺要為台灣的法律界爭取權益
你會發現要有太多增加國際競爭力的方法,比最省錢的濫行開放錄取率來得有效多了
最重要的是"不會降低大家的收入"
開放人數=增加競爭力,競爭力增加了,薪水變薄了,更忙了,親情也變薄了
薪水變薄的競爭力到底要來幹嘛?
根本是自欺欺人的想法,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如果想增加律師競爭力,又不肯為律師團體爭取預算,作些真正有益競爭力的事情
董哥就別假裝自己在乎律師的專業品質
不過官大學問大,我猜一堆人聽董哥說完話,還是會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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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kkk (達克)》之銘言:
: ※ 引述《minto (美式機車全台大會師)》之銘言:
: : 「傳統法律系所優越論」擁護者
: : 1.還沒考上前的立場:
: : 希望分母變大 好讓自己能變成分子
: : 最好「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通通來當分母
: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不置可否
: : 2.考上後的立場:
: : 為搶食市場大餅
: : 只好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的法學訓練不正統
: : 或者說「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的律師影響整體訴訟品質
: : 對「全面裁撤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者應試律師」強烈反對
: : 3.現象觀察:
: : 已經考上律師者 持2的立場 基於自私利己的立場可以理解
: : 還沒考上律師者 堅持2的立場 匪夷所思
: : 這也難怪!有篇文章自D了。
: 其實 最早就是這種考量 陳長文以前提倡16%就是這原因
: 開放10% 每年最多大致1000人考到 這些人數約莫是 台 政 台北 東吳 輔仁
: 再加上一些國立法律系收的人數 以及回來重考的資深考者
: 受益者 還是法律系本科的人 其它學科除非是頂尖理工醫學財金者
: 要準備這麼多科目 跟寫了四年申論題的本科法律系學生爭 其實還是不易
錄取人數其實是最大的關鍵
其實到底要不要專業化,很多人都不置可否
但開放那麼多人,唯一能確定的事情就是律師從業人員會降低收入
要專業化,可以在錄取人數不變多的前提下,開放雙學位、2學分、5學分
甚至國小畢業就可以報考(假設比較極端),很多人都不會有意見
因為供需就是不變,餅就是沒有多的人搶著吃,國小畢業也很難考上
研究所、大學畢業印在名片上,反而變成原來律師從業人員的優勢
一堆國小畢業的律師,反而會讓客戶問說你的學歷到哪裡? 更顯你的差異化優勢
但前提就是錄取人數不變多
錄取人數變多,就必須把餅做大,專業分類認證考試都沒辦法作大
懲罰性賠償金、團體訴訟、加強行政機關罰則、增加法扶預算這些才能把餅做大
但都沒做,講專業證照分類,就可以轉移一堆人焦點
: 在以前 很多人就說 讀法律系 沒考到照 就等於沒讀 一堆流法律無照人
: 現在給大家照了 變成一堆流浪律師
: 其實本質上沒變 只是人數在有照與無照之間移轉
: 我們也不能怪 考試的資格太好弄到 其實醫生能這樣做 我們政府應該也會開放
: 但醫生的教學資源太有限 能召的人自然有限
別忽視醫師團體對於政策的團結態度及防禦的努力
各位在律師板講醫師團體不喜歡的政策看看,一定會有醫師跑進來防禦
醫生團體一直是相當團結的,他們懂得捍衛自己政策利益,
在各不友善醫師的政策倡議出現時,他們一定團結一致對外防禦
醫師團體保住了自己該有的收入,甚至增加收入,也等於患者可以有更好的醫療水準
專技人員如果沒空檔去外國鑽研自己的專業,就只是閉門造車
台灣醫師在資源不被剝奪的情況下,常有去外國進修相關醫術的機會
大家何時看到收入大幅降低的律師從業人員,說我要去外國進修我的工作技能?
或是全聯會何時找外國律師講國際法律從業市場?
越來越窮忙,當事人的法律權益受到的保障如何進步?
連法扶都停了,立法委員就別假裝自己關心這些需要幫助的當事人
更別提什麼加強競爭,讓消費者得益的神話
相反的律師人數有限制,收入增高,才有辦法去精進自己的專業
我們必須學習醫師團體,關心自己的權益
: 讀法律 沒有資源的問題 自然限制不會太多
: 最大問題還是在於 很多人觀念在於拿到照 就一定要執業 但本來就不一定
: 例如 很多企業需要法律顧問 也是一條路
: 你去做生意 很容易遇到法律問題 這時這張照也可以幫你很多忙
: 我個人是覺得對這張照的態度是 他只是門檻 並不代表你一生的志業
: 畢竟現在這時代大家都差不多 以前工程師領股票領爽爽
: 現在工程師進去多半位置都被老一輩卡住升不上去
: 做小吃 如果是承接父母的攤位 會比別人好做很多
專技人員到底該如何養成?
醫師倒是很少跑去作生意或轉業對吧?
收入降低導致專技人員跑去作別的事情,就專技人員的養成教育就是一種浪費
何不省起來,拿來加強現有律師從業人員的培訓?這更專業化吧?
一個國家的律師養成可以"便宜養成"也可以"精緻養成"
便宜養成就是律訓一百多個人大家一起上課,參訪的經費0,以後搞不好直接播錄影帶
精緻養成就是以高薪聘請國際級的律師或是教授講課,然後採取小班制如同美國
就增加競爭力而言,精緻養成是否才是增加律師國際競爭力的正辦?
請國際級律師介紹國際律師高薪就業市場,是否有效增加律師收入?
一堆律師被這些國際級律師高薪是場吸引跑到國外去,是否台灣律師人數變少
更有利於本國律師增加收入?
增加大部分人收入的政策才是好政策
是否要增加競爭力,這全觀上位者與律師團體是否有自覺要為台灣的法律界爭取權益
你會發現要有太多增加國際競爭力的方法,比最省錢的濫行開放錄取率來得有效多了
最重要的是"不會降低大家的收入"
開放人數=增加競爭力,競爭力增加了,薪水變薄了,更忙了,親情也變薄了
薪水變薄的競爭力到底要來幹嘛?
根本是自欺欺人的想法,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如果想增加律師競爭力,又不肯為律師團體爭取預算,作些真正有益競爭力的事情
董哥就別假裝自己在乎律師的專業品質
不過官大學問大,我猜一堆人聽董哥說完話,還是會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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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12-28T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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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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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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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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