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頭兒要我初二留下來加班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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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04.29.局考字第0910010968號函範例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1683


第一段最後面是結論:
公務人員須於例假日奉派實際執行職務或各機關確有業務需要,必須於
例假日舉辦活動,並強制指定或指派共同參與者,始得准予補休。

如果長官強制要你去,那應該就是要去了,只是可以申請補休



另外一個範例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3218

結論就是他叫你上班就去上班,然後事後再補你假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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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3-01-21
想吃糖就要編出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1-24
身經百戰的老鳥講出來的理由明明就知道是想爽而已..
你就是拿她沒皮條....
Megan avatarMegan2013-01-24
不要補假~ 領加班費比較划得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1-27
過年還是加班領2倍的加班費比較實在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2-01
我們沒有領2倍的的事吧~加班費反而比較不划算~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2-01
我們能領兩倍嘛?有的單位連加班費都沒有耶
Zora avatarZora2013-02-03
這種鳥事又沒必要 必要不要亂用阿 乾脆幫主管帶小孩也必要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2-07
這時候就要問 確有業務需要? 原PO不是承辦人也沒事先被問
Jake avatarJake2013-02-07
有更多的公務人員年假都必須輪流放,年假放不到一半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2-08
這討論串的原PO不知道聽不聽得下去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2-11
聽進去啦,小弟本來就只想問問實際情況,畢竟機關有機
James avatarJames2013-02-12
關的立場,所以釋懷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