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過版上文後還是很困惑
大部分都說是 薪資/30*實際工作天數
但又說月薪制的話 假日也要算進去
我目前的狀況是臨時決定要離職
因為還未滿三個月 希望下周一提離職後就可以直接離開
因此本月工作日是6/1~15日
假設月薪三萬 那麼計薪方式究竟是只算工作日
等於 30000/30*11=11000
還是算包含假日 30000/30*15=15000?
另外 所謂的"薪資"是指本薪嗎?
假設月薪三萬 其中有一千餐費
那就變成是用29000去除30天嗎?
麻煩知道的人協助回覆 到底是怎樣的方式才合法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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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都說是 薪資/30*實際工作天數
但又說月薪制的話 假日也要算進去
我目前的狀況是臨時決定要離職
因為還未滿三個月 希望下周一提離職後就可以直接離開
因此本月工作日是6/1~15日
假設月薪三萬 那麼計薪方式究竟是只算工作日
等於 30000/30*11=11000
還是算包含假日 30000/30*15=15000?
另外 所謂的"薪資"是指本薪嗎?
假設月薪三萬 其中有一千餐費
那就變成是用29000去除30天嗎?
麻煩知道的人協助回覆 到底是怎樣的方式才合法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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