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收屍隊」 專嫁榮民刮遺產 - 公職
By Oscar
at 2012-10-17T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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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酒色菸 要讓老公早點升天
〔記者劉榮、邱紹雯/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新昨天在市議會質詢指出,傳有中
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榮民,等榮民往生,續領半俸並繼承遺產。李新
說,她們為求儘速達成目的,還以「夜夜求歡」、「過度進補」、「不禁菸酒」等方式,
讓老公早點「升天」,近乎「謀殺」,形同「收屍隊」,政府卻漠視不管。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黃呂錦茹答詢說,這類詐騙案件時有所聞,已行文各戶所,受理結婚
登記時,除審認文件,並確實探究當事人結婚意願,必要時主動提醒相關家屬或聯絡榮服
處、里長、警察局及社會局介入了解,以保護榮民權利。
結婚第二天 領鉅款再過戶房產
李新昨天在市議會質詢表示,隨著民法將「儀式婚」修改為「登記婚」後,傳有中國籍配
偶以輪椅將老榮民推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隔天再推到銀行提領鉅款,第三天到地政事務
所辦理房產轉移,多數老榮民的子女、家屬都不知情,等老榮民過世後爆發爭產風波才得
知。
他表示,根據退輔會統計,全國每年再婚的老榮民約五百到七百人,其中八成以上都與中
國女子結婚,每年被再婚配偶繼承及領取半俸的金額高達十億元以上。
職業收屍隊 多人曾經多次結婚
李新說,這群職業外配「收屍隊」專「嫁」老榮民,圖的就是等榮民過世後續領半俸並繼
承遺產,收屍隊還相互傳授讓老公早點「升天」的技巧,近乎「謀殺」,政府單位卻漠視
不管、完全沒辦法預防。
他說,其中很多人有多次結婚紀錄,對於如何與老榮民搭訕、發展黃昏之戀,甚至還會互
相交流技巧,包括台北市成功國宅、芳蘭社區,桃園僑愛新村等大型眷村改建國宅,都是
著名的「收屍聖地」,幾個社區內,常有中國籍女子主動搭訕老榮民。
專攻老眷區 溫柔搭訕寂寞老兵
李新因此建議,年滿六十五歲登記結婚者,均應通知直系血親到場,若登記人堅持不通知
,戶政機關也應在事後通知;台北市政府並應針對年滿六十五歲登記結婚、且其配偶再婚
兩次以上者,主動請警政或社政機關進行家戶拜訪了解。
一位向李新投訴的蔡小姐說,其父親高齡八十七歲,喪偶多年,住在木柵路,有失智失能
傾向,常在住家附近的光輝公園散步,認識幾位嫁給老榮民的中國籍配偶。有一天,一名
中國女子對其父親說:「您別理那些狐狸精,等我家那口子走了後,我就過來伺候您。」
她擔心父親被拐騙,向區公所請求若父親辦理戶籍資料變更能知會她卻遭拒。
北市民政局官員私下透露,今年八月,一名九十五歲的賴姓老翁,與剛離婚的中國籍女子
匆促到萬華戶所辦結婚登記,戶政人員察覺有異狀,通知里長及榮民服務處協助,成功化
解一件假結婚真詐財的案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7/today-p8.htm
請戶政及地政同仁注意。 真覺得台灣最近關於中國的犯罪越來越多了。
還有,配偶領半薪的用意到底是什麼?可否要求夫妻未結婚十年以上不得領取?
--
行車紀錄器是裝來防老人的
馬路三寶中最盧洨洨的就是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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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榮、邱紹雯/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新昨天在市議會質詢指出,傳有中
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榮民,等榮民往生,續領半俸並繼承遺產。李新
說,她們為求儘速達成目的,還以「夜夜求歡」、「過度進補」、「不禁菸酒」等方式,
讓老公早點「升天」,近乎「謀殺」,形同「收屍隊」,政府卻漠視不管。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黃呂錦茹答詢說,這類詐騙案件時有所聞,已行文各戶所,受理結婚
登記時,除審認文件,並確實探究當事人結婚意願,必要時主動提醒相關家屬或聯絡榮服
處、里長、警察局及社會局介入了解,以保護榮民權利。
結婚第二天 領鉅款再過戶房產
李新昨天在市議會質詢表示,隨著民法將「儀式婚」修改為「登記婚」後,傳有中國籍配
偶以輪椅將老榮民推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隔天再推到銀行提領鉅款,第三天到地政事務
所辦理房產轉移,多數老榮民的子女、家屬都不知情,等老榮民過世後爆發爭產風波才得
知。
他表示,根據退輔會統計,全國每年再婚的老榮民約五百到七百人,其中八成以上都與中
國女子結婚,每年被再婚配偶繼承及領取半俸的金額高達十億元以上。
職業收屍隊 多人曾經多次結婚
李新說,這群職業外配「收屍隊」專「嫁」老榮民,圖的就是等榮民過世後續領半俸並繼
承遺產,收屍隊還相互傳授讓老公早點「升天」的技巧,近乎「謀殺」,政府單位卻漠視
不管、完全沒辦法預防。
他說,其中很多人有多次結婚紀錄,對於如何與老榮民搭訕、發展黃昏之戀,甚至還會互
相交流技巧,包括台北市成功國宅、芳蘭社區,桃園僑愛新村等大型眷村改建國宅,都是
著名的「收屍聖地」,幾個社區內,常有中國籍女子主動搭訕老榮民。
專攻老眷區 溫柔搭訕寂寞老兵
李新因此建議,年滿六十五歲登記結婚者,均應通知直系血親到場,若登記人堅持不通知
,戶政機關也應在事後通知;台北市政府並應針對年滿六十五歲登記結婚、且其配偶再婚
兩次以上者,主動請警政或社政機關進行家戶拜訪了解。
一位向李新投訴的蔡小姐說,其父親高齡八十七歲,喪偶多年,住在木柵路,有失智失能
傾向,常在住家附近的光輝公園散步,認識幾位嫁給老榮民的中國籍配偶。有一天,一名
中國女子對其父親說:「您別理那些狐狸精,等我家那口子走了後,我就過來伺候您。」
她擔心父親被拐騙,向區公所請求若父親辦理戶籍資料變更能知會她卻遭拒。
北市民政局官員私下透露,今年八月,一名九十五歲的賴姓老翁,與剛離婚的中國籍女子
匆促到萬華戶所辦結婚登記,戶政人員察覺有異狀,通知里長及榮民服務處協助,成功化
解一件假結婚真詐財的案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7/today-p8.htm
請戶政及地政同仁注意。 真覺得台灣最近關於中國的犯罪越來越多了。
還有,配偶領半薪的用意到底是什麼?可否要求夫妻未結婚十年以上不得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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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2-10-20T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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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0-22T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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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0-27T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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