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問過非自願離職的事~後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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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我收到老闆的mail,裡面條列式許多離職交接的事項。
最後還補了一句:待所有的交接工作完成並經我確認無誤後,
公司才會簽發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
那言下之意是說,如果我交接不完整,他有意刁難我,
就可以不給我嗎?
其中有很多交接的事項,我覺得我會完成他,
畢竟是我先前的職務。
但有一個聯絡窗口,之前我有的資料也只有名片而已。
他卻要我自製表格給他。
最後一項是他說月底會把勞健保轉出,員工應付的自付額的費用也會從薪水扣。
那我想問一下,他提了勞健保,卻都沒提到遣散費,
而且我還有7天的年假沒放,這樣他的意思是…要把沒放的年假要轉成錢給我嗎?
還是怎樣,因為這個工作是親戚介紹的,
不想撕破臉,想好聚好散,但我始終是不惡言相向,
但他這樣似乎是要刁難的感覺,心情有點不好了。
請問他這樣算是半威脅的意思吧,我沒做好就不能拿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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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09-02-21
兩者不相關 照理說還是可以拿証明
Adele avatarAdele2009-02-25
勞基法也沒有規定年假沒放可以換錢 要看公司福利規定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2-25
樓上你確定??????????????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2-27
請問樓上的意思是? 有錯的話請指教
Kyle avatarKyle2009-03-01
樓上可看本版第260與261篇文章 或搜尋文章標題/特休
David avatarDavid2009-03-05
非自願離職員工的年假 雇主得應折換工資給予員工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3-07
有很詳盡的條文與論點以及相關做法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3-09
感謝指教 我該回去給過去主修的老師打屁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