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用資格的請教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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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教
目前情況是:
如果已取得普考合格實授且已可轉調其他單位,如考上地特三等後
目前已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但仍未過試用期。

請教倘若目前想以普考資格以委任3等現職人員轉調是否可行?
倘若可行,是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述
後續不再需要由委升薦考試而具有薦任任用資格且可升至8職等以上?
還是特考有特別條例另外規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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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9-08
1.是的.2.你想太多,仍舊要升等考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9-12
你地特就是要綁6年,可以在該地區升官,但你想怎麼調啊?
問題是你沒綁滿六年什麼都帶不走吧 O_O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9-12
想太多,綁約期滿錢走人,任用資格就只能當垃圾.....
頂多就是你普考可以拿來提敘幾個俸級.....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9-16
你從地特跑掉等於是辭職再任....你是想回去繼續當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