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於勞基法的看法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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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p0327 (亞克拉斯)》之銘言:
: 標題: [討論]企業對於勞基法的看法
: 時間: Mon Mar 5 22:37:32 2012
: 經過這兩三年的人資工作
: 漸漸覺得勞基法對於企業而言...
: 似乎不像稅法那麼重要...
: 不守法的嚴重性...目前最嚴重就罰三十萬...
: 除非發生命案...扯上勞安..不然很少會像稅法一樣出現停業的狀況...
: 前幾年吵的沸沸揚揚的科技業...到現在當紅炸子雞的服務業...
: 真的有遵守的企業真的少之又少..
: 究竟勞基法對於企業到底是個怎樣的存在呢??
: 最近真的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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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2-03-15
自願離職者,公司不是可以把他自己預訂的離職日提前?
Delia avatarDelia2012-03-17
我的理解是 他要10號 你要他8號走可以 但錢要付到10號
否則就變成資遣要預告吧?
Dora avatarDora2012-03-21
我想請問若是員工17.18.19三曠沒上班,離職日要押哪天?
Elma avatarElma2012-03-24
是要押在三曠前還後??這個日期我怕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