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小弟目前在一間企業擔任人資一職
由於目前公司有發出一個公告,是有關於假日工資計算之方法
我們公司是週休二日
之前假日出勤算法如下(以月薪18780為例):
626元+78元*2hr*1.33倍+78元*6hr*1.66倍=1610
目前要更改為
626元+626元=1252 兩者相差358元
引起公司職員相當大的反彈
但我去勞工局查以及參考板上之前的文章
發現其實626+626是假日出勤的工資計算方式無誤(兩倍工資)
我想詢問各位板上先進,626+626的計算方式是否正確?
如果假日出勤的第九個小時以及第十個小時 那又該怎麼計算?
請各位先進告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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