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兩倍工資之計算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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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小弟目前在一間企業擔任人資一職

由於目前公司有發出一個公告,是有關於假日工資計算之方法

我們公司是週休二日

之前假日出勤算法如下(以月薪18780為例):

626元+78元*2hr*1.33倍+78元*6hr*1.66倍=1610

目前要更改為

626元+626元=1252 兩者相差358元

引起公司職員相當大的反彈

但我去勞工局查以及參考板上之前的文章

發現其實626+626是假日出勤的工資計算方式無誤(兩倍工資)

我想詢問各位板上先進,626+626的計算方式是否正確?

如果假日出勤的第九個小時以及第十個小時 那又該怎麼計算?

請各位先進告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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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9-01
第9小時以上,依1.33、1.66加乘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9-01
原本是優於勞基法,更改後符合勞基法的標準,員工覺得變少正常
Doris avatarDoris2012-09-04
原本是優待你們,現在只是降到最低門檻,沒有違法
Jacob avatarJacob2012-09-06
假日超過8小時 前2 1.33 後2 1.66
Jacob avatarJacob2012-09-11
原本優於勞基法,更改後不違法
Freda avatarFreda2012-09-11
假日的定義? 休息日 例假日? 雙周工時? 調移多少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