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公告減薪 - 人資Andrew · 2009-02-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人資大大 今天2/19 公告減薪20% 日期從2/1開始生效 可以申訴嗎 有什麼申訴管道 原來我從2/1開始的日薪是x0.8 3/5發薪可以少發20% 這樣不合法吧 要去哪裡申訴呢 -- 人資All CommentsAndrew2009-02-23你可以請主管回復原有薪資,對方不同意則可請求資遣Gary2009-02-27除此之外沒別的了,這是勞動條件變更(可詢問當地勞工局)Lydia2009-03-03薪資變動是需要雙方面同意的...Ethan2009-03-07未經勞資雙方合議,片面更改勞動條件或契約者,違法!Sierra Rose2009-03-10想請教說違法,是違反那條法令?有罰則嗎?願聞其詳。Liam2009-03-15因為不才的理解跟erty大一樣,不是接受,就是資遣,無所謂Madame2009-03-18違不違法的問題。Annie2009-03-22勞基法就有明訂要勞資雙方同意Regina2009-03-25所以是簽同意留下 不簽被fire 應該是這樣吧Related Posts缺乏成就感的離職原因針對存續公司的員工如果不想留任,可否 …免費索取2008人力創新獎案例專刊想請問各位工作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台灣金融研訓院人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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