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考績法代替案--3%丙和5%優,要訂出官等比例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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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10-03-23T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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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任1%丙,薦任1%丙,委任1%丙,加總=3%,這才合乎常態分布原則吧?

簡任1.7%優,薦任1.7%優,委任1.7%優,加總=5%優,

這才合乎常態分布原則吧?

關中和張哲琛以改革派自命,強調會依官等大小,定同樣的比例,

為何只敢訂甲等的比例,不敢碰優,丙等的比例呢?

人事裁量權掌握在高職等的人手中,現在的考績分布圖,就是依照官位大小了,

官大-官小

甲--乙


考績法的〔改革〕,預見未來的考績分布圖為:

官最大-官大-官普通-官小

優---甲---乙--丙


這改革只是讓肥貓更肥,瘦狗餓死

過去考績法效能不彰,考評不公,也確有公務員不適任但無法退場,

但之所以無法解僱不適任公職者,並非因為無法可循,也不是因為法律保障公務員終身職

,在現行法令中,早已給予主管充份的人事權,要解僱不適任者,法律面不成問題.

之所以不能讓不適任者退場主因,正在於公家傳統文化,讓主管不願揮下手中那把劍

現在這樣強訂比例,會不會有效?我相信會有一些效果,會有主管因此願意揮劍,

也會有一些不適任者因此倒霉.

但那一方面,倒霉的不光是這些不適任者,還包含許多公職文化下的弱勢者,

他們不見得工作不如人,只因為一定要有人丙,他們只能犠牲.

申訴制度,大家心知,那得有勇氣冒著被報復的覺悟,而申訴單位既然過去一年沒和

你一起上班,自然也不知主管和你誰是誰非,同事又有誰敢出來作證?

更重要的,考績是上打下,主管固然也有打他考績的老闆,但常常二者是不同在一地

辦公的,也就是說,大老闆其實可能完全不知道小主管上班是認真或摸魚,只是

按著公家舊文化傳統,反正可以給甲一律給甲

甲就像美食,大老闆先吃,小主管後吃,吃剩的再分下屬,如果沒剩,

那只好一律吃泡麵乙

即使訂出30%的丙等下限,他們仍是享用美食,反正,只要不是90%丙,

他們都不用擔心,要擔心的是那些連泡麵都沒有改吃餿水的人

結論:這考績法修改,對高職等權力大,為惡的話危害也大的高官,全無改革效果,

   而認真工作卻被迫吃丙的人,明年是會更認真工作?或是無心工作呢?

   (反正結果就是丙,何必那麼認真?不如及早另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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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0-03-27T08:43
要照比例分配的話請考慮人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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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10-03-30T09:07
3%或5%均分成三等分其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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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0-04-03T23:38
那約聘也算在3%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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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0-04-04T20:48
固定比例就不合理

脫丙守則 公務員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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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10-03-23T12:43
※ 引述《Hu1din (胡丁)》之銘言: : 請看草案9-3 : 3%是看一整個機關的 : 部會一個 縣政府一個這樣算 : 例:內政部不管人怎麼抓 反正整個部要3% 所以�� ...

名嘴混淆視聽的社會責任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3-23T10:58
突然想到遠見雜誌作的民調 是對職業別和名人所做的 信任度調查 職業別裡 在一百個職業別中 第一名是消防員 最後一名是....名嘴 哈 比政客還不� ...

[閒聊] 公務員考績該不該丙等問替代役最準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0-03-23T10:42
※ 引述《JayReed (平心靜氣在網路上學習)》之銘言: : 大部分單位都沒有替代役 替代役也只會接觸比較基本的事務 : 問替代役怎麼會清楚 替代役沒人� ...

時代真的在變 好猶豫要不要真的去當公務員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0-03-23T10:33
自己阿公的那一輩是種花的 雖然日子刻苦 養活自己 加上一家人 伯伯叔叔爸爸八口人倒是沒問題 可以有自己的房子 車子 一片田地 退休大概也沒甚麼 ...

昨天3/22臺北市辦的考績法說明會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0-03-23T10:25
還滿多人去的..大家都在罵..然後其他人都很用力鼓掌... 不過銓敘部的司長很爛..就說... 大家問題說來說去都是那些.....有沒有比較實質建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