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五六0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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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個案判決
印象中,我國的"判例",是要民刑事廳開過聯席會,大家都同意
才會取出重要個案編纂成"判例",才能拘束各級法院的(跟英國不一樣,
我國判例形成是很嚴格的)
雖然說,最高法院的見解一般會被尊重,
但如果高官神通廣大,跟法院有默契(就像林千文的某案直接被地檢署簽存一樣)
怕法官會不會主張,不受個案拘束
也就是說,
你秘密錄音,即使你是對話的當事人,他還是不採?
換句話說,
完全部採秘密錄音,
要你帶種一點, 錄音前要明確告知,
我有在錄音喔
: 惟查:(一)刑事訴訟程序所為通
: 訊監察處分之取證行為,具有對人民隱私權等基本權干預之性質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此取證行為,設有程序規範與限制,俾使
: 實施刑事追訴程序之公務員有法可循,並兼顧人民權益之保障。
: 從事刑事追訴之公務員違反取證規範,從抑制違法偵查之觀點衡
: 量,如不分情節,均容許該通訊監察所得資料作為證據使用並不
: 適當,固有應否排除其證據能力之問題。惟此「證據排除原則」
: 之適用,應僅限於有國家機關行為介入之對於人民之監聽行為而
: 言;私人監聽之行為,並無公權力介入,則不與焉。依刑法第三
: 百十五條之一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監察
: 者為通訊之一方,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罰」之規範目的,通
: 訊之一方私自錄音之取證行為,如非出於不法目的,不惟在刑罰
: 規範上屬於阻卻違法之事由,且因屬通訊一方基於保全證據之必
: 要所實施之作為,並無國家機關行為之介入,當非通訊保障及監
: 察法所規範之行為,要無先聲請令狀許可之問題,自亦不發生有
: 類似公務員違法偵查取得證據之情形,其所取得之證據應有證據
: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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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個案判決
印象中,我國的"判例",是要民刑事廳開過聯席會,大家都同意
才會取出重要個案編纂成"判例",才能拘束各級法院的(跟英國不一樣,
我國判例形成是很嚴格的)
雖然說,最高法院的見解一般會被尊重,
但如果高官神通廣大,跟法院有默契(就像林千文的某案直接被地檢署簽存一樣)
怕法官會不會主張,不受個案拘束
也就是說,
你秘密錄音,即使你是對話的當事人,他還是不採?
換句話說,
完全部採秘密錄音,
要你帶種一點, 錄音前要明確告知,
我有在錄音喔
: 惟查:(一)刑事訴訟程序所為通
: 訊監察處分之取證行為,具有對人民隱私權等基本權干預之性質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此取證行為,設有程序規範與限制,俾使
: 實施刑事追訴程序之公務員有法可循,並兼顧人民權益之保障。
: 從事刑事追訴之公務員違反取證規範,從抑制違法偵查之觀點衡
: 量,如不分情節,均容許該通訊監察所得資料作為證據使用並不
: 適當,固有應否排除其證據能力之問題。惟此「證據排除原則」
: 之適用,應僅限於有國家機關行為介入之對於人民之監聽行為而
: 言;私人監聽之行為,並無公權力介入,則不與焉。依刑法第三
: 百十五條之一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監察
: 者為通訊之一方,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罰」之規範目的,通
: 訊之一方私自錄音之取證行為,如非出於不法目的,不惟在刑罰
: 規範上屬於阻卻違法之事由,且因屬通訊一方基於保全證據之必
: 要所實施之作為,並無國家機關行為之介入,當非通訊保障及監
: 察法所規範之行為,要無先聲請令狀許可之問題,自亦不發生有
: 類似公務員違法偵查取得證據之情形,其所取得之證據應有證據
: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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