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職缺現缺與4-8月缺的離職申請時間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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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上的類科的有兩個屬意職缺
A在現居地附近,2個現缺
B在台北,20個缺,用人時段4-8月
照榜示我是第8名

問過現居地機關的人事室說27日公告分發結果後的10日內都可以去報到
但在3月底前報到才有另予考績
所以建議我不用等分發公告就可以跟現職公司提離職(因為有預告期間問題)

一時樂昏頭也忘了萬一A地兩個缺都沒排到,如果又已經提離職
然後B又叫我8月才報到不就慘了

像這種用人時段在4-8月的,有可能真的要8月才叫你報到嗎?還是4到8月中間都可以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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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3-08
請問一下,榜示的順序就是排名嗎?小弟剛考上沒收到
成績單,所以感到困惑
Gary avatarGary2015-03-10
我也第一次考到,但看排序不是照姓名也不是照證號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3-13
之前填志願看到12月用人,打去問就說現在就可以報到(10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3-16
月份),看要不要打去問問,或者人事打來時問一下是否有
比較確定的月份(?
Hedda avatarHedda2015-03-21
不知道是不是用人時才會打,這邊有請專業前輩解答~~~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3-23
根據考選部下載的"104初全到未遭否決公告版"名次是正確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3-28
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