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指嘉獎、記功、記大功與申誡
、記過、記大過得互相抵銷。
第 16 條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數。嘉獎或申誡一次者,考績時增減其分
數一分;記功或記過一次者,增減其分數三分;記一大功或一大過者,增減其分數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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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如果被記1申誡,但是該年度有1嘉獎,所以兩個可以抵消
1. 請問"抵消"是指主管在打年終考績時 -1 和 +1 會抵消嗎?
或是其實主管根本不管獎懲,想打幾分就幾分?
2. 雖然有抵消,但是申誡記錄並不會消失,一直都會存在,是嗎?
3. 申誡實質上對當事人的意義在於…?
以上還請各位高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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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指嘉獎、記功、記大功與申誡
、記過、記大過得互相抵銷。
第 16 條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數。嘉獎或申誡一次者,考績時增減其分
數一分;記功或記過一次者,增減其分數三分;記一大功或一大過者,增減其分數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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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如果被記1申誡,但是該年度有1嘉獎,所以兩個可以抵消
1. 請問"抵消"是指主管在打年終考績時 -1 和 +1 會抵消嗎?
或是其實主管根本不管獎懲,想打幾分就幾分?
2. 雖然有抵消,但是申誡記錄並不會消失,一直都會存在,是嗎?
3. 申誡實質上對當事人的意義在於…?
以上還請各位高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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