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權益新解 - 社工
By Charlotte
at 2011-02-13T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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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苦勞網徵文活動所寫,之後會一併刊登在苦勞網。
書籍介紹網站:http://travaillersousloi1.blogspot.com/
《勞動法權益新解》心得
文/廖貽得
書名:勞動法權益新解
作者:陳文育、邱羽凡
出版者:中華電信工會
出版日期:2010年12月
~賺一抹微笑比賺錢重要~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社工是助人的專業,是傳送關懷的使者~
──內政部新聞稿
以上第一則標語,是數年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簡稱「社工專協」),在街
頭所設立的廣告燈箱上,為了紀念當年的社工日(每年4/2)表揚社工專業價值而主打的
字眼。燈箱中的文字並寫道:「功成名就比不上心靈豐收,助人重生的快樂更勝於建立自
我名聲。追求美好社會的渴望遠超過自己更好的願望,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看待生命的角度
與眾不同。」第二句話則是去(2010)年社工日,內政部表揚優良社工人員時,在網站上
所發布的新聞稿標題。
然而,近年來,掛在「傳送關懷的使者」嘴角的微笑似乎越來越少,所謂「助人重生
的快樂」,取而代之的是基層社工員的高離職率、高流動率與工作耗竭、替代性創傷帶來
的疲憊和無力感。越來越多人開始懷疑:這門職業跟我當初所想像的為何落差如此之大?
究其因,民間機構與公部門惡劣的勞動條件或許是讓許多人萌生退意的導火線。2005年,
內政部和社工專協發佈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社工每天平均工作時數為9.5小時、
只有4.3%的社工可以正常週休二日、有56.4%的社工覺得工作壓力很大。但其推出的新聞
稿,面對這樣的狀況,卻把結構問題訴諸於個人式歸因,呼籲社工透過運動抒壓方式,維
持身心健康以儲備體力繼續工作。
從以上社工從業的脈絡來觀察,這本《勞動法權益新解》的出現,對基層社工而言,
具有雙重的價值。社工不僅可以利用這本書,一起與遇到相關問題的案主設計解決方案;
更重要的是,對社工而言,這是本實用且貼近工作場域的法律書籍,是非常有用的培力工
具。例如,這本書提倡的最重要觀念,即是《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勞動條件是最基本的
,任何公部門或民間機構內部訂定的工作規則或規範,若低於《勞基法》的條件,就有違
法之虞,具備修正和刪除的空間。又例如,有單位為了業務上的要求,請社工在假日加班
,但是卻強迫社工以補休的方式來代替加班費,這樣的規定已經劣於《勞基法》的規定,
理論上來說是無效的。其他如「責任制」認定、職業災害與職業病的認定、工時與工資的
計算方式、雇主解雇勞工的條件等,都跟社工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根據《漂流社工》雜誌,社工職場常見失業原因主要有六種: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員裁
減;民間機構承接方案到期;機構政策改變而突然中止方案;勞退新制實施後,雇主從社
工薪水中扣除6%提撥額;考績太差、個案量不足機構不予續聘;女性社工員懷孕被委婉勸
退。雖然有些勞資爭議的問題可以從本書中得到解套方案,遺憾的是,現在有許多社工是
「約僱人員」、「暫僱人員」、「約用人員」或「外包人員」,尚無法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顯示目前的趨勢是政府與民間機構利用種種職稱名目,迴避勞動法規管制,聯手剝削基
層社工的剩餘價值。
結構性的變遷需要集體的意識覺醒和行動,才有可能完成。培養勞動條件相關的知識
與敏感度,並且熟知申訴與勞動檢查等維護自身權益的管道,是意識覺醒的重要條件。現
行的社工教育忽略培養學生對於職場勞動條件的認識,以及工作權的維護,僅對學生灌輸
「社工是一門助人的專業」的「專業價值」。我不否認專業本身有其重要性,但當專業的
口號凌駕於實際的勞動條件之上,而虛幻地成為社工的認同來源,沒有實質的物質基礎在
背後支持這樣的專業理念,這樣的價值無疑僅是口惠實不至的「符號」而已,無法讓人長
期投入,更遑論要培養「服務人群的使命感」。
因此,我強烈建議所有社工系學生,或是準備進入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業的人士,都應
該要閱讀這本《勞動法權益新解》,或是至少把這本書當成職場上遇到勞資爭議可隨時查
閱的工具書,以免到時候遇到問題時,才開始感嘆自己當初為什麼沒有多一點勞動法規的
知識,無法挽回頹勢。或許我們更應該去思考的問題是:社工得以集結與發聲的力量源自
何處?當社工自己的工作條件處於弱勢,我們還有能力去協助案主的困境嗎?唯有這樣的
思考與行動,或許才有可能讓那些「微笑」重新回到每一位社工的嘴角,而不會湮沒在人
來人往的廣告燈箱之中。
參考資料
內政部(2010)。社工是助人的專業,是傳送關懷的使者,內政部表揚119名社會工作專
業人員。網址: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4010&type_code=02。瀏覽
日期:2011/2/13。
田奇峰(2006)。社工,你的名字叫:非典型勞動。漂流社工,2:9-10。
阿豪(2006)。編者按:隱形的翅膀。漂流社工,2:1-2。
漂流社工(2006)。雞頭獎落誰家?漂流社工,2:13-14。
--
書籍介紹網站:http://travaillersousloi1.blogspot.com/
《勞動法權益新解》心得
文/廖貽得
書名:勞動法權益新解
作者:陳文育、邱羽凡
出版者:中華電信工會
出版日期:2010年12月
~賺一抹微笑比賺錢重要~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社工是助人的專業,是傳送關懷的使者~
──內政部新聞稿
以上第一則標語,是數年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簡稱「社工專協」),在街
頭所設立的廣告燈箱上,為了紀念當年的社工日(每年4/2)表揚社工專業價值而主打的
字眼。燈箱中的文字並寫道:「功成名就比不上心靈豐收,助人重生的快樂更勝於建立自
我名聲。追求美好社會的渴望遠超過自己更好的願望,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看待生命的角度
與眾不同。」第二句話則是去(2010)年社工日,內政部表揚優良社工人員時,在網站上
所發布的新聞稿標題。
然而,近年來,掛在「傳送關懷的使者」嘴角的微笑似乎越來越少,所謂「助人重生
的快樂」,取而代之的是基層社工員的高離職率、高流動率與工作耗竭、替代性創傷帶來
的疲憊和無力感。越來越多人開始懷疑:這門職業跟我當初所想像的為何落差如此之大?
究其因,民間機構與公部門惡劣的勞動條件或許是讓許多人萌生退意的導火線。2005年,
內政部和社工專協發佈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社工每天平均工作時數為9.5小時、
只有4.3%的社工可以正常週休二日、有56.4%的社工覺得工作壓力很大。但其推出的新聞
稿,面對這樣的狀況,卻把結構問題訴諸於個人式歸因,呼籲社工透過運動抒壓方式,維
持身心健康以儲備體力繼續工作。
從以上社工從業的脈絡來觀察,這本《勞動法權益新解》的出現,對基層社工而言,
具有雙重的價值。社工不僅可以利用這本書,一起與遇到相關問題的案主設計解決方案;
更重要的是,對社工而言,這是本實用且貼近工作場域的法律書籍,是非常有用的培力工
具。例如,這本書提倡的最重要觀念,即是《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勞動條件是最基本的
,任何公部門或民間機構內部訂定的工作規則或規範,若低於《勞基法》的條件,就有違
法之虞,具備修正和刪除的空間。又例如,有單位為了業務上的要求,請社工在假日加班
,但是卻強迫社工以補休的方式來代替加班費,這樣的規定已經劣於《勞基法》的規定,
理論上來說是無效的。其他如「責任制」認定、職業災害與職業病的認定、工時與工資的
計算方式、雇主解雇勞工的條件等,都跟社工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根據《漂流社工》雜誌,社工職場常見失業原因主要有六種: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員裁
減;民間機構承接方案到期;機構政策改變而突然中止方案;勞退新制實施後,雇主從社
工薪水中扣除6%提撥額;考績太差、個案量不足機構不予續聘;女性社工員懷孕被委婉勸
退。雖然有些勞資爭議的問題可以從本書中得到解套方案,遺憾的是,現在有許多社工是
「約僱人員」、「暫僱人員」、「約用人員」或「外包人員」,尚無法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顯示目前的趨勢是政府與民間機構利用種種職稱名目,迴避勞動法規管制,聯手剝削基
層社工的剩餘價值。
結構性的變遷需要集體的意識覺醒和行動,才有可能完成。培養勞動條件相關的知識
與敏感度,並且熟知申訴與勞動檢查等維護自身權益的管道,是意識覺醒的重要條件。現
行的社工教育忽略培養學生對於職場勞動條件的認識,以及工作權的維護,僅對學生灌輸
「社工是一門助人的專業」的「專業價值」。我不否認專業本身有其重要性,但當專業的
口號凌駕於實際的勞動條件之上,而虛幻地成為社工的認同來源,沒有實質的物質基礎在
背後支持這樣的專業理念,這樣的價值無疑僅是口惠實不至的「符號」而已,無法讓人長
期投入,更遑論要培養「服務人群的使命感」。
因此,我強烈建議所有社工系學生,或是準備進入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業的人士,都應
該要閱讀這本《勞動法權益新解》,或是至少把這本書當成職場上遇到勞資爭議可隨時查
閱的工具書,以免到時候遇到問題時,才開始感嘆自己當初為什麼沒有多一點勞動法規的
知識,無法挽回頹勢。或許我們更應該去思考的問題是:社工得以集結與發聲的力量源自
何處?當社工自己的工作條件處於弱勢,我們還有能力去協助案主的困境嗎?唯有這樣的
思考與行動,或許才有可能讓那些「微笑」重新回到每一位社工的嘴角,而不會湮沒在人
來人往的廣告燈箱之中。
參考資料
內政部(2010)。社工是助人的專業,是傳送關懷的使者,內政部表揚119名社會工作專
業人員。網址: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4010&type_code=02。瀏覽
日期:2011/2/13。
田奇峰(2006)。社工,你的名字叫:非典型勞動。漂流社工,2:9-10。
阿豪(2006)。編者按:隱形的翅膀。漂流社工,2:1-2。
漂流社工(2006)。雞頭獎落誰家?漂流社工,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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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1-02-15T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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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11-02-17T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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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11-02-18T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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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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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2-11T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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