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在大陸的台資工司上班約一年,薪水是兩邊都領,稅基本上也是兩邊都
繳,人民幣部分是領時已扣除稅,台灣稅部份公司已告知會以加總全薪報給政府。
現在碰到完稅證明的問題,依我過往爬文的理解,這個證明在台灣可以避免被重複課稅,
但是辦這個手續要花不少時間,還有些手續費,我估計就算辦好後,能省下要繳給台灣的
一點錢可能還不如時間與手續費的成本。
因此我想請問,能不能不辦這個東西,公司報給政府多少我就直接繳全額? 還是説無論
如何都需要辦這個東西?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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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人民幣部分是領時已扣除稅,台灣稅部份公司已告知會以加總全薪報給政府。
現在碰到完稅證明的問題,依我過往爬文的理解,這個證明在台灣可以避免被重複課稅,
但是辦這個手續要花不少時間,還有些手續費,我估計就算辦好後,能省下要繳給台灣的
一點錢可能還不如時間與手續費的成本。
因此我想請問,能不能不辦這個東西,公司報給政府多少我就直接繳全額? 還是説無論
如何都需要辦這個東西?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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