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的妥速審判研討會中
陳長文老師提到了一個觀點
讓律師這個行業回歸「市場機制」
不適者和競爭力較差者會自行被淘汰
就好比醫師及格率雖高
但仍會遭到市場機制的管理
小弟個人認為這是個很有趣的看法
換個角度來看
拜讀了邱聯恭老師的幾本書
注意到邱老師很強調「民眾接近法院」
若「律師人數少」或者「專業程度只建立在考試」
怎又可期待民眾能方便且有效的接近法院
台灣目前的窘境在於整體法學教育的建構
只好無奈低錄取率的繼續實行
已上是小弟個人粗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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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老師提到了一個觀點
讓律師這個行業回歸「市場機制」
不適者和競爭力較差者會自行被淘汰
就好比醫師及格率雖高
但仍會遭到市場機制的管理
小弟個人認為這是個很有趣的看法
換個角度來看
拜讀了邱聯恭老師的幾本書
注意到邱老師很強調「民眾接近法院」
若「律師人數少」或者「專業程度只建立在考試」
怎又可期待民眾能方便且有效的接近法院
台灣目前的窘境在於整體法學教育的建構
只好無奈低錄取率的繼續實行
已上是小弟個人粗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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