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律師考試將採三合一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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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我也是身為考上的人 我也希望錄取率回到民國60年代

這樣子大家都賺到很多錢

之所以會提到鄉下的法律服務提昇的問題

乃是因為眼下法務部的說帖 就有提到本部分


公會 一票反對

司法院 法務部 學界通通贊成的話 就只好扛去種了

必須要有 很有力的反對理由

不然我想這是趨勢 很難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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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1-09
實話是60年代那種錄取率 現在這板很多人都不會上
Ina avatarIna2009-01-10
希望這些決策者在下決定之前先把律師考試分數落在16%左右
Delia avatarDelia2009-01-11
的人士抓一些出來口試一下 了解一下究竟是因門檻太高
還是因為實力真的不足而導致考不上
Noah avatarNoah2009-01-12
坦白說我不太懂,錄取率高低與否到底與學界有何關係...?
Jacky avatarJacky2009-01-13
在民國60 70年代 考上的也會說沒考上是實力不足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1-14
實力這種東西是相對的 從榜首眼中看 每個都很弱呀
Callum avatarCallum2009-01-15
我想一想後 比較有力的理由 只有要求改革法學教育才能
提高錄取率
Damian avatarDamian2009-01-16
我在想律師要不要仿照會計師改及格制算了
不然%怎麼設都會有人覺得高或覺得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1-17
當年就是採及格制 結果標準太高才改革成現制
總之 最後錄取人數多寡總是會讓人議論紛紛
Emily avatarEmily2009-01-18
及格制可以配套啊 像比照會計師及格科目保留三年
Olivia avatarOlivia2009-01-19
或是在及格制前提下設定最低錄取% 都比直接拉到16.5%好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1-21
你說的就是90 91的制度 結果只錄取7趴被罵到臭頭
92年以後就全面8趴了 不然 90 91 是及格制加16趴喔
Jake avatarJake2009-01-22
90 91那兩年 公會多緊張呀 16趴 後來分數改超低的
Puput avatarPuput2009-01-23
我的意思是說 原則上為及格錄取 但及格人數不足X%時
仍錄取x% 也就是我認為現制可以修改為及格制
但以8%為最低錄取總人數
Megan avatarMegan2009-01-24
你的意思是最少八趴 加上及格的
Una avatarUna2009-01-25
這種制度 學界應該會很歡迎 分數改高點就好
畢竟 給分數他們最會了
Ula avatarUla2009-01-26
沒錯~這樣一方面免去為錄取而錄取的爭議 一方面保障現狀
Steve avatarSteve2009-01-27
分數怎麼給就要靠改題的人自己良心 這方面一直都沒有最佳解
Oscar avatarOscar2009-01-28
我是覺得這比16趴更可怕 因為學界就是打算放過去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01-29
知道美國的律師考也是及格制 但是真的很好考 分數很高
Tracy avatarTracy2009-01-30
我想老師們再怎麼想放寬 對於亂七八糟的答案還是會把關吧
Freda avatarFreda2009-01-31
你把開門的key給了閱卷的 以後很難收回唷
那大概出來的距離 16趴也不會太遠 搞不好到20趴呀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2-01
當然閱卷人選可以盡量平衡選擇 不一定要侷限學界的
Belly avatarBelly2009-02-02
我記得 老師跟我說 差錄取標準2分內的就有500人
其實 大家實力也差不了多少 就中間那區塊而言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02-03
增加錄取率 除了原畢業系所變重要 連名次也變重要了
我當初在台北找工作 有不少面試律師都問考第幾名
Susan avatarSusan2009-02-04
改及格制的話 每個老師在評分時都應該意識到"該題及格否"
Jacob avatarJacob2009-02-05
以60分及格每科4題來說 閱卷者應以15分作為標準改題
Jacob avatarJacob2009-02-06
在這樣的意識下改題或許分數區間會改變 或許啦
Cara avatarCara2009-02-07
一般要考幾名才會收呢 前100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