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休假天數從今年開始是14天
今年1月 我還在原單位時
人事室就已經跟我確認過
休假14天是沒有錯的
今年3月 我調至新單位
原以為 我所有的人事資料(包括休假年資)
會很完整地從原單位移轉到新單位
所以我對於自己休假天數這件事 完全不擔心
剛好最近請了1天休假
才發現新單位的差勤系統告訴我
我今年休假是7天
我打電話請教新單位的人事室
得到的回答是
我有1年的約僱年資 要計入 須附服務證書給他們
附服務證書沒有問題
但我越想越不對的是:
1.原單位早已有相關資料 而且14天休假也確實無誤
為何新單位卻還要再附一次?
是否以後每換一個單位 就要印一次服務證書
更何況我記得投履歷時我也有附過相關文件
2.如果真是這樣 那假設我1月在原單位有請過休假
新單位會有可能不知道 白白送我嗎?
如果不可能 那新單位怎麼會連我應有的休假天數都不清楚
其實我們人事室的態度蠻好的 附張服務證書也沒啥困難
甚至他們承認作業疏失漏掉計算 我也不會生氣
但我問的結果卻是要我補資料 讓我越想越不解
還麻煩知道商調人事作業方式的大大替我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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