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在實務訓練期滿後可以再增加嗎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案例:
實務訓練時遇到祖父母喪事,按訓練辦法的請假比例,核給2天。
但因為喪事發生時間已接近訓練期滿,所以派代後還在百日內。
想請問這個時候可以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5天的喪假,所以於派代後再放5-2=3天的喪嗎


先前查過函釋,在板上詢問過,但沒有結果,後來當事人機關的人事說可以加3天,就放下
這個問題,
但當事人還是擔心(他的人事是比較新的人),怕如果最後是多請了3天假,不知會如何,所
以百日快到了還不敢請。

請問:是否在派代後可以有增加的喪假天數?如果最後是多請了假,會有什麼影響?

先謝謝大家指教。

--

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2-08-11
婚假可以增加,同理喪假應該也一樣。
Edwina avatarEdwina2022-08-12
那個比例的意思是 不是你不能超過 而是你請超過就能延
長訓練期間 而不是限制你只能請比例算出來的天數 所以
試用開始就有任用資格 自然就沒有前開比例限制問題 又
在請假規定的要件內(百日內) 當然可以請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8-12
而且喪假似乎是可以因疫情延長到一年的
Oliver avatarOliver2022-08-13
謝謝大家解惑
Agnes avatarAgnes2022-08-12
想再請問這個函釋如何解讀:公務人員於到職前尚未具有公
務人員身分期間,其配偶及親屬(含血親及姻親)死亡,而
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 條第1 項第5 款(現為第3 條第1
項第6 款)所定之「給假期限內」到職者,得依所定假期「
扣除自其配偶及親屬(含血親及姻親)死亡事實發生之日起
至職到前之日數」,准給剩餘日數之喪假,並應於事實發生
之日起百日之內請畢。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8-13
第1個問的是給假期限是指百日嗎?
Ethan avatarEthan2022-08-12
第2個問的是扣除事實發生日至職到前的日數,如果死亡發
生在7月1日,訓練期滿是7月25日,中間有25天超過喪假天
數,那就不給假了嗎?
還是此函釋的到職不是指派代,是指報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