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公務員服務法」大鬆綁 2公務員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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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上稿 00:26更新時間 05:5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地院一名楊姓法警2018年與先生合開電商,出資25萬元、

資本額的一半,被高等法院認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投資不得超過股本總額10%的規定

移送懲戒;

高雄一名陳姓警務佐投資兩間餐廳,登記合夥人,也被高雄市刑大認定違法經商而送懲。

懲戒法院認為,公服法6月22日修正後已取消投資上限,日前首度依新制判楊、陳二員「

受懲戒」。

修正前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若出資擔任公司股東,則所持有的股

總額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的10%;

此外,銓敘部1989年函釋指出,禁止公務員兼職,並對投資型態、投額度及所投資事業均

所限制,目的是促使公務員能專心職務,努力從公。簡言之,公務員掌握龐大公權力,為

避免在外濫權或成為門神,法律畫了一個框架,限縮其理財空間,減少弊端發生。

但去年爆發兩起事件,一為東奧羽球金牌「麟洋配」返國後,受限於兩人具有土地銀行羽

隊的「公務員」身分,無法兼職替商品代言;另一為交警石明謹未經報准、逕上節目當球

,賺283萬元,被罰20萬元。

立委認為公服法應合理兼顧公務員理財自由,且現已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

衝突迴避法相關規範,決定修法放寬兼職與經商的限制,6月22日施行。

楊姓法警2017年起向桃園地院請了5年育嬰假,2018年間,她與先生合開網路電商事業,

記為該公司股東,出資25萬元,占該公司資本總額的一半。

楊員雖未實際參與經營,惟持有股份超過公司股本總額10%,違反公服法舊制,被高院移

懲戒。

懲戒法院上月28日判楊員不受懲戒,理由是公服法的投資10%上限,在本次修法後已被刪

,改為「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不得取得該營利事業之股

或出資額」,

故楊員投資電商股份雖達50%,但該公司經營的項目是日常用品、五金批發、零售、顧問

資訊軟體、產品及服飾設計等,法警對其不具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比較新舊法後,以

法對楊員較有利為由,判楊免懲。

陳姓警務佐去年投資朋友的兩家餐廳,並登記為合夥人,今年初被高雄市政府查到,以違

經營商業為由移付懲戒。陳員否認參與經營,並主張未支領報酬,事發後已撤資並辦理解

登記。

懲戒法院上月28日亦判陳員不受懲戒,理由與楊員判決如出一轍,直指警察對於餐廳不具

接監督權限,且合夥人必須要實際執行業務才算經營商業,陳員只是單純投資合夥,依照

法並無違失,據此判他免懲。

過去公務員兼職或經營商業,不論是有意或無意掛名,均被認定有違失、應受懲,但新法

路後大幅鬆綁,兩員成為受惠新法而逃過懲戒的首起案例。至於新制究竟是保障公務員的

財自由,或反成合理化公務員當門神的保護傘,須待時間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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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22-08-10
推!放寬是好事!
Yuri avatarYuri2022-08-14
開路先鋒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2-08-17
換言之,哪些單位具直接監督權限就無法兼職?經發局承辦
Donna avatarDonna2022-08-21
人員不就很衰?
Susan avatarSusan2022-08-18
好古老法條現在才改 根本伊斯蘭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8-21
改也罵 不改也罵 每天打電話進來的死刁民跟接電話的
死承辦看來是同一種物種
Sarah avatarSarah2022-08-18
不過請育嬰假佔缺,自己還在搞其他事業,別人分擔她的
工作是……佛心來的?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2-08-21
請那麼久如果沒職代來分擔 那主管自己的問題吧
Oliver avatarOliver2022-08-18
法警工作替代性很高,請個職代很簡單,看機關願不願意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8-21
而已
Zora avatarZora2022-08-18
笑死,能兼職再說啦,擺明只是搭上順風車,才不是真正為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8-21
了公務員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2-08-18
楊法警 陳警務佐 怎麼兩個案例都是基層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8-21
鬆綁也要酸不是為了公務員,是在?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8-18
所以你能去賣保險了嗎? 能持有證照? 外送一百趴沒事?
Bennie avatarBennie2022-08-21
那兩個基層搭到順風車沒錯啊 不然這法是為了這兩個修的嗎
Linda avatarLinda2022-08-18
兩案都是投資 基層是要兼職 別被騙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8-21
所以投資ok了
Gary avatarGary2022-08-18
所以我可以開一間超商當加盟主,但是店長店員都請人就好?
Andy avatarAndy2022-08-21
應該是可以 不過有這種財力了 何必當公務人員xdd
Olive avatarOlive2022-08-18
便利超商不好做 7-11的加盟合約控制很嚴格 與其請人當
Jake avatarJake2022-08-21
店長 不如自已辭職當店長 找不到人店長是要自己出來輪
班到24小時的…
Carol avatarCarol2022-08-18
這兩案其實是看懲戒法院的效果 如果他只是效力只及於
個案那不講了 希望是監察院基於行政自我拘束 不要再要
Ula avatarUla2022-08-21
求機關移付懲戒 法改了執行的人沒跟上 只是讓公務人員
訟累所苦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08-18
恩阿,不然好窮喔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2-08-21
dog 這現在可以 ,兼職確實有放鬆 若是專屬個人才藝
Oscar avatarOscar2022-08-18
不受限制 如你專長是書法、美術等 可以賺取報酬阿
Oscar avatarOscar2022-08-21
不懂放寬也要酸 那到底之前炒不能兼職是炒心酸?
Necoo avatarNecoo2022-08-18
兼職還是一樣 根本沒放寬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2-08-21
放寬的是經營投資 新聞很明顯了
Jacky avatarJacky2022-08-18
可以開小公司嗎?若跟本身業務毫無相關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8-21
痾 歸度謀作 偶一為之 是指服務法第14條的商業投資
而兼職是指服務法第15條 這是不太一樣的
Adele avatarAdele2022-08-18
服務法第15條兼職規定第6項已經明顯告訴你
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8-21
,獲取合理對價。
不要把14條跟15條混再一起談 這兩條差很多.....
Tracy avatarTracy2022-08-18
書法如果是你專長、才藝,你利用下班時間去教學賺取報
酬當然沒問題....
Emily avatarEmily2022-08-21
好像很多人都把14.15這兩條混在一起 但實際上差很多...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8-18
你提及的其實比較像是15條第2項中所謂的業務,但個人才
Carol avatarCarol2022-08-21
藝如鋼琴、書畫等不是屬於業務,是屬於個人才藝表現
Carol avatarCarol2022-08-18
第六項的條款
Donna avatarDonna2022-08-21
(書法)教學受有報酬應經服務機關同意。15條4項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2-08-18
(書法)教學未受有報酬應報服務機關備查。15條5項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08-21
出售書法作品,係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08-18
亦係就個人財產處分,獲得適當對價,可以。15條6項
Jacob avatarJacob2022-08-21
我自己看服務法的話,會這樣操作
David avatarDavid2022-08-18
然後,開小公司涉及「經營」,不可以。14條1、2項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8-21
公務員違反本法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
懲處。 第23條
Andy avatarAndy2022-08-18
拍影片教學那種,保險起見,就走15條4項看機關同不同意
Edith avatarEdith2022-08-21
機關同意就可以「明目張膽」的賺
Liam avatarLiam2022-08-18
如果機關有同意,記得回來分享給鄉民
Cara avatarCara2022-08-21
可以有公司 但首先不能跟你職務有直接關係(14條4項)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8-18
如果有14條4項,是連股份都不能有,只能轉讓或信託
(14條6項)
Ula avatarUla2022-08-21
但如果非14條4項,可以有公司,但不能有14條2項那些
Kyle avatarKyle2022-08-18
頭銜(什麼負責人拉、董事、監察人等)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8-21
所以前面才說 自己不要擔任任何職務 擁有股份就好啦
Jake avatarJake2022-08-18
還有 如果是符合15條6項是依個人才藝或取適當報酬是不
Tom avatarTom2022-08-21
需要許可也不需要備查,法規並沒有規定15條6項需要
同意跟備查
Zanna avatarZanna2022-08-18
但我提到的"書法" "鋼琴"到底是屬於15條4項 還是15條6
Ula avatarUla2022-08-21
項 確實有待討論,或許誠如ntnusleep大說的 可能比較
偏向15條4項的規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2-08-18
還有很大的放寬空間,只要不是和職務有利害關係的,應
該都開放兼職
David avatarDavid2022-08-21
是阿,所以如果可以隨意兼職,再來提放寬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08-18
推ntnusleep跟Andydream,有具體的法條討論,長知識了。
Belly avatarBelly2022-08-21
**公主在Youtube教人家考國考也要上簽囉?實務不可能吧!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8-18
銓敘部109年7月22日部法一字第1094954622號電子郵件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2-08-21
註:該篇函釋裡是舊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