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灣後居然無法使用支付寶跟微信支付? - 大陸工作
By Hazel
at 2018-02-25T22:33
at 2018-02-25T22:33
Table of Contents
推 qwxr: 我來幫樓上推理一下為何是臺灣限制的 支付寶里面的數字都 02/24 20:41
→ qwxr: 對應著大陸銀行里面的存款 我想這應該沒什麼疑問吧 02/24 20:42
→ qwxr: 如果臺灣不限制 那麼支付寶肯定是非常支持開放的 這樣會使 02/24 20:43
→ qwxr: 得臺灣人都去用人民幣 也就是說大陸銀行的錢是越來越多的 02/24 20:43
→ qwxr: 而大陸對人民幣帶出境外是有限制的 所以大陸會非常開心你 02/24 20:44
→ qwxr: 們用人民幣結賬 這樣存在大陸銀行的錢越來越多 且還不用 02/24 20:45
→ qwxr: 擔心流出去 何樂而不為呢 02/24 20:45
→ qwxr: 支付寶的交易其實都是銀行數據的變化 你們交易得越多 存在 02/24 20:46
→ qwxr: 大陸銀行的錢也會相應越來越多 02/24 20:46
→ qwxr: 我想沒有哪個銀行擔心自己存款太多吧 02/24 20:47
→ qwxr: 其實很簡單 就是人民幣不是臺灣的官方貨幣 臺灣人之間交易 02/24 20:48
→ qwxr: 需要用你們自己的官方貨幣 如果在臺灣用人民幣付款是犯法的 02/24 20:48
→ qwxr: 違反的就是這一條 02/24 20:49
→ qwxr: 你要疑問為何大陸人用支付寶可以 因為這根你們在其他地方用 02/24 20:50
→ qwxr: 信用卡一樣 有一套結算方法 這套方法只適用大陸人 02/24 20:51
→ qwxr: 大陸肯定不介意你們在臺灣用人民幣結算 這個用屁股想都能 02/24 20:52
→ qwxr: 理解 02/24 20:52
→ qwxr: 我其實是學工科的 我覺得這個淺顯的道理我都能理解 02/24 20:52
推 qwxr: 領現是領人民幣還是臺幣 應該是臺幣吧 這個應該是屬於銀行 02/24 21:04
→ qwxr: 之間的什麼協議 有一定的人民幣臺幣的兌換協議 02/24 21:05
→ qwxr: 這是通過了臺灣的銀行的交易 而支付寶的交易是不需要經過 02/24 21:07
→ qwxr: 臺灣的銀行的 02/24 21:07
→ qwxr: 我也不是很清楚 只是憑常識理解 02/24 21:07
其實qwxr的說法才是正確的,為什麼一大堆人沒搞懂?只用自己偏狹的想像力解釋,連
基本國際貿易的匯兌概念都沒有?
圖一:
信用卡 收單銀行
買家 => => => 支付寶虛擬帳戶 => 銀行卡 => 賣家
銀行卡 支付指令
圖一是支付寶的基本運作模式,付款方透過支付寶連接銀行卡或信用卡把錢打入受款
方在支付寶的虛擬帳戶中,而受款方必須透過與支付寶連結的銀行卡才能取現,這裡的計
價方式完全是以人民幣結算.
但以上的作法在境外支付就會發生問題,第一,境外交易通常是外幣結算,不是人民
幣結算,客戶在支付寶帳戶裡的餘額無法直接付款給店家,並須先透過銀行換匯才能支
付給店家.
第二,境外支付的店家不一定有支付寶帳戶,其也不可能接受中國境內的人民幣交易,
必須要透過第三方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把此筆結匯後的交易轉入店家在境內的銀行帳戶.
第三,電子支付在各國不一定合法,而支付寶這種境外機構也不一定能在當地執行業務,
必須透過境內銀行或境內電子支付機構才能完成交易.
所以圖一的交易模式就會被修正成圖二,要增加外匯銀行和電子支付業者這二個角色
的存在,有時這二者可合而為一.
圖二:
(1) (2)
信用卡
買家(中國)=> => 支付寶虛擬帳戶=>外匯銀行結匯=>境內電子支付業=>支付指令
銀行卡 (中國)
=>賣家銀行帳戶(境內)
在台灣,在電子支付機構條例通過前,所有非銀行體系的電子支付都是非法的,所以不
管是台灣人或是大陸人,都沒有辦法在台灣使用支付寶或微信交易,也沒有銀行願意為這
二家行動支付廠商進行換匯的功能.
而在電子支付條例通過後,電子支付機構雖然合法了,但支付寶或微信在沒有向台灣
金管會取得電子支付業照前,一樣不能在台灣營運,只能透過台灣境內的電子支付機構進
行境內交易,所以我們看到支付寶與玉山銀行合作,微信與五家銀行簽約,就是在解決這個
問題.
但是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是有條件限制的,根據[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
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第 4 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其僅限提供收款方客戶就
在臺無住所境外自然人,於我國境內利用境外機構支付帳戶進行實體通路實質交易價金
匯入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所以只有持中國身分證或護照的人才能在台灣使用支付寶或
微信交易,本土的台灣人就不行.
所以不要再胡扯什麼支付寶先限制台灣人在境外交易,才有台灣電子支付機構條例的
通過,事實上這二者是同時完成的,中國人要能在台灣使用支付寶或微信的前提,就是支付
寶或微信要先做好使用者的管理,避免台灣居民透過其行動支付在台消費,台灣的電子支
付業者才能對其提供在台的電子支付業務.
而且重要的是,這些店家都要先跟銀行(為什麼都是銀行?因為銀行才有換匯的業務)
簽立特約店契約,透過銀行收單才能取款,無法直接用中國境內的支付寶帳戶交易(這樣
就是人民幣了,要怎麼換成新台幣匯出來,就是個難題)
至於有人提中國的外匯管制,那更是不知所云,要知道依據中國的個人外匯管理條例,
只有對境內居民(中國籍)有年度購匯總額的限制,對境外人士(包含港澳台)則無購匯上限
(但有結匯上限),境外人士要將人民幣換成外幣消費根本沒有限制,拿這個理由來說台灣
人無法在台使用支付寶,根本是狗屁不通,指鹿為馬!
最後補充一點,中國的銀聯信用卡也是以人民幣結算的,一樣的有購匯問題,這跟VISA
或MASTER是美元計價完全不同,不要把他們混為一談!
--
→ qwxr: 對應著大陸銀行里面的存款 我想這應該沒什麼疑問吧 02/24 20:42
→ qwxr: 如果臺灣不限制 那麼支付寶肯定是非常支持開放的 這樣會使 02/24 20:43
→ qwxr: 得臺灣人都去用人民幣 也就是說大陸銀行的錢是越來越多的 02/24 20:43
→ qwxr: 而大陸對人民幣帶出境外是有限制的 所以大陸會非常開心你 02/24 20:44
→ qwxr: 們用人民幣結賬 這樣存在大陸銀行的錢越來越多 且還不用 02/24 20:45
→ qwxr: 擔心流出去 何樂而不為呢 02/24 20:45
→ qwxr: 支付寶的交易其實都是銀行數據的變化 你們交易得越多 存在 02/24 20:46
→ qwxr: 大陸銀行的錢也會相應越來越多 02/24 20:46
→ qwxr: 我想沒有哪個銀行擔心自己存款太多吧 02/24 20:47
→ qwxr: 其實很簡單 就是人民幣不是臺灣的官方貨幣 臺灣人之間交易 02/24 20:48
→ qwxr: 需要用你們自己的官方貨幣 如果在臺灣用人民幣付款是犯法的 02/24 20:48
→ qwxr: 違反的就是這一條 02/24 20:49
→ qwxr: 你要疑問為何大陸人用支付寶可以 因為這根你們在其他地方用 02/24 20:50
→ qwxr: 信用卡一樣 有一套結算方法 這套方法只適用大陸人 02/24 20:51
→ qwxr: 大陸肯定不介意你們在臺灣用人民幣結算 這個用屁股想都能 02/24 20:52
→ qwxr: 理解 02/24 20:52
→ qwxr: 我其實是學工科的 我覺得這個淺顯的道理我都能理解 02/24 20:52
推 qwxr: 領現是領人民幣還是臺幣 應該是臺幣吧 這個應該是屬於銀行 02/24 21:04
→ qwxr: 之間的什麼協議 有一定的人民幣臺幣的兌換協議 02/24 21:05
→ qwxr: 這是通過了臺灣的銀行的交易 而支付寶的交易是不需要經過 02/24 21:07
→ qwxr: 臺灣的銀行的 02/24 21:07
→ qwxr: 我也不是很清楚 只是憑常識理解 02/24 21:07
其實qwxr的說法才是正確的,為什麼一大堆人沒搞懂?只用自己偏狹的想像力解釋,連
基本國際貿易的匯兌概念都沒有?
圖一:
信用卡 收單銀行
買家 => => => 支付寶虛擬帳戶 => 銀行卡 => 賣家
銀行卡 支付指令
圖一是支付寶的基本運作模式,付款方透過支付寶連接銀行卡或信用卡把錢打入受款
方在支付寶的虛擬帳戶中,而受款方必須透過與支付寶連結的銀行卡才能取現,這裡的計
價方式完全是以人民幣結算.
但以上的作法在境外支付就會發生問題,第一,境外交易通常是外幣結算,不是人民
幣結算,客戶在支付寶帳戶裡的餘額無法直接付款給店家,並須先透過銀行換匯才能支
付給店家.
第二,境外支付的店家不一定有支付寶帳戶,其也不可能接受中國境內的人民幣交易,
必須要透過第三方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把此筆結匯後的交易轉入店家在境內的銀行帳戶.
第三,電子支付在各國不一定合法,而支付寶這種境外機構也不一定能在當地執行業務,
必須透過境內銀行或境內電子支付機構才能完成交易.
所以圖一的交易模式就會被修正成圖二,要增加外匯銀行和電子支付業者這二個角色
的存在,有時這二者可合而為一.
圖二:
(1) (2)
信用卡
買家(中國)=> => 支付寶虛擬帳戶=>外匯銀行結匯=>境內電子支付業=>支付指令
銀行卡 (中國)
=>賣家銀行帳戶(境內)
在台灣,在電子支付機構條例通過前,所有非銀行體系的電子支付都是非法的,所以不
管是台灣人或是大陸人,都沒有辦法在台灣使用支付寶或微信交易,也沒有銀行願意為這
二家行動支付廠商進行換匯的功能.
而在電子支付條例通過後,電子支付機構雖然合法了,但支付寶或微信在沒有向台灣
金管會取得電子支付業照前,一樣不能在台灣營運,只能透過台灣境內的電子支付機構進
行境內交易,所以我們看到支付寶與玉山銀行合作,微信與五家銀行簽約,就是在解決這個
問題.
但是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是有條件限制的,根據[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
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第 4 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其僅限提供收款方客戶就
在臺無住所境外自然人,於我國境內利用境外機構支付帳戶進行實體通路實質交易價金
匯入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所以只有持中國身分證或護照的人才能在台灣使用支付寶或
微信交易,本土的台灣人就不行.
所以不要再胡扯什麼支付寶先限制台灣人在境外交易,才有台灣電子支付機構條例的
通過,事實上這二者是同時完成的,中國人要能在台灣使用支付寶或微信的前提,就是支付
寶或微信要先做好使用者的管理,避免台灣居民透過其行動支付在台消費,台灣的電子支
付業者才能對其提供在台的電子支付業務.
而且重要的是,這些店家都要先跟銀行(為什麼都是銀行?因為銀行才有換匯的業務)
簽立特約店契約,透過銀行收單才能取款,無法直接用中國境內的支付寶帳戶交易(這樣
就是人民幣了,要怎麼換成新台幣匯出來,就是個難題)
至於有人提中國的外匯管制,那更是不知所云,要知道依據中國的個人外匯管理條例,
只有對境內居民(中國籍)有年度購匯總額的限制,對境外人士(包含港澳台)則無購匯上限
(但有結匯上限),境外人士要將人民幣換成外幣消費根本沒有限制,拿這個理由來說台灣
人無法在台使用支付寶,根本是狗屁不通,指鹿為馬!
最後補充一點,中國的銀聯信用卡也是以人民幣結算的,一樣的有購匯問題,這跟VISA
或MASTER是美元計價完全不同,不要把他們混為一談!
--
Tags:
大陸工作
All Comments
By Ingrid
at 2018-03-01T11:15
at 2018-03-01T11:15
By Eden
at 2018-03-05T09:25
at 2018-03-05T09:25
By John
at 2018-03-06T20:22
at 2018-03-06T20:22
By Harry
at 2018-03-08T10:10
at 2018-03-08T10:10
By Carol
at 2018-03-11T20:01
at 2018-03-11T20:01
By Rosalind
at 2018-03-13T06:27
at 2018-03-13T06:27
By Christine
at 2018-03-16T02:10
at 2018-03-16T02:10
By Poppy
at 2018-03-18T00:35
at 2018-03-18T00:35
By Quanna
at 2018-03-19T21:13
at 2018-03-19T21:13
Related Posts
在香港上水遇到台灣騙子
By Cara
at 2018-02-25T14:12
at 2018-02-25T14:12
中共收緊銀行卡境外取款 每人每年限十萬
By Enid
at 2018-02-25T11:59
at 2018-02-25T11:59
回台灣後居然無法使用支付寶跟微信支付?
By Liam
at 2018-02-25T11:46
at 2018-02-25T11:46
回台灣後居然無法使用支付寶跟微信支付?
By Audriana
at 2018-02-25T10:18
at 2018-02-25T10:18
回台灣後居然無法使用支付寶跟微信支付?
By Harry
at 2018-02-24T23:58
at 2018-02-24T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