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行之有年 教授:台應跟進 薪水若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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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行之有年 教授:台應跟進 薪水若低行情 學生:難吸引人
作者: 游婉琪╱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考選部長董保誠將推動「公職律師制度」,授以律師公務員身分,分發到各級政府單位任
職。對此法律系教授認為,公職律師制度在國外行之有年,台灣確實有必要跟進。法律系
學生則認為,公職律師的薪資如果遠低於業界行情,光是擁有公務員身分,無法吸引優秀
人才。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說,國外許多專業人員,包含律師、心理師、社工師等,長期被
授予公職身分。台灣目前因為沒有公職律師制度,許多公部門面臨行政訴訟時,還得花大
錢委託律師事務所處理。

他進一步指出,委外律師因為不屬於行政體系,經常在摸不清楚公部門作業「眉眉角角」
情況下,雙方溝通產生困難。假如公家機關能有常設的公職律師,將有助於輔佐公家機關
依法行政,降低訴訟發生的機率。

東吳法律系學生黃麗瑾說,站在法律系學生角度而言,推動公職律師制確實可以讓工作機
會變多,減緩流浪律師問題。但公職律師領的是國家薪水,難免站在公家角度思考問題,
恐無法客觀地替民眾伸張正義。

政大法研所謝姓學生則說,之所以會產生「流浪律師」,主要是因為過去大家都把律師當
成半個公職來看待,但其實律師證不過是張紙,好的律師除了證照,更得加強法律以外的
專業,否則即使律師錄取率上升,市場仍會產生淘汰。

政大法研所黃姓學生則認為,假如公職律師的薪水和業界相差太遠,無法吸引太多人報考
,更別說有足夠專業輔佐公部門依法行政、降低民怨。

http://ppt.cc/tA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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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2-03-18
什麼價值取決於付出多少成本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3-18
公訴有無意見。起身答曰:如起訴狀所載 坐下繼續玩筆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3-19
只是換一下,應該可以想像:如答辯狀所載 坐下繼續玩筆
Adele avatarAdele2012-03-19
如果可以像樓上講的那樣 三萬五就有道長肯做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3-20
現在還是很多檢座這樣搞阿 lol
Sandy avatarSandy2012-03-20
滿多法院找的義務律師收兩萬元上下費用 辯護真的和一樓
Megan avatarMegan2012-03-21
說得差不多 只是隨便應付訴訟程序
Lydia avatarLydia2012-03-21
義辯絕大多數都是完全沒救的案件,是要怎麼辯?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3-22
西賽羅說:那就只好訴諸憐憫了 XDD
Belly avatarBelly2012-03-22
認罪、痛哭流涕、下跪請求輕判...etc.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3-23
我很好奇公部門遇到行政訴訟要請律師這句話的真實性.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3-23
說民事訴訟需要律師幫忙我還信,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
Jacob avatarJacob2012-03-24
需要律師出庭幫忙打的案件會有多少啊?
Iris avatarIris2012-03-24
機關告民眾通常不用律師,法官是守護神(囧),機關告機關
Carol avatarCarol2012-03-25
就會請律師了(我家老闆辦過)
Kama avatarKama2012-03-26
我們有接過公部門委託,我們是被告,對方是大財團…
Annie avatarAnnie2012-03-26
最後財團也是被法官K.O.
Irma avatarIrma2012-03-27
其實行政法院法官根本是行政機關辯護人啊...
Kelly avatarKelly2012-03-27
駁回法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3-28
『權力分立』只能在書本上和考試卷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