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問題想釐清
希望可以跟大大門請益
是不是取得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後 就有公務人員資格
因為地特考上好像有綁約問題
所謂的綁約
我聽別人講
滿三年 可以調換同地區不同單位 滿六年就可以調離原來的區域
那如果滿三年自己離職 是不是還具有公務資格
然後自己再去應徵人事行政局的職缺 仍是可以以公務人員資格錄用嗎?
因為目前快滿五個月 未來也想再繼續考三等或高考
好像未來也會有考訓合一的淘汰制度 因為得離職才能去考上的單位
萬一受訓時被淘汰掉 是不是就得自己再去應徵公務員的職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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