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日差ㄧ工作日,權益受損 - 考試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15-12-01T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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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old (bloom)》之銘言:
: 代朋友詢問,
: 友人原為委三現職公務員,
: 今年高考錄取經分發機關函令11/2(ㄧ)報到,
: 友人曾電詢人事是否可提前於10/30(五)報到,
: 並表明因恐損及權益,
: 惟人事仍堅持統一11/2報到無法更改,
: 只好依其指示於11/2報到。

若原PO友人認報到日爭議損及權益,得檢具相關事證向服務機關依法提起申訴或復審。

: 友人因綁約已滿具任用資格視同商調,
: 並以過去約聘年資經保訓會核准縮短實務訓練2月,
: 將於明年1/2薦六合格實授。

1.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規定: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

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

績及格,予以實授。

2.據原PO所述友人銓敘委三現職公務員,

約聘年資經保訓會核准縮短實務訓練2個月,

倘縮短實務訓練2個月並以104/10/30為報到日,104/12/29為高考考試及格

惟友人銓敘委三現職公務員,因未具備委任第五職等經驗六個月,應先予試用六個月

因此,104/12/30係銓敘薦6本1先予試用,尚非合格實授。


: 查詢相關資料時,
: 才發現報到日期只差1工作天卻影響甚大,
: 倘10/30報到,
: 於12月29日訓練期滿,
: 假設12月30日審定薦6本1級385俸點合格實授,
: 併計委3年資辦理年考,
: 可晉本俸1級(倘考列乙等以上),
: 105/1/1即支領薦6本2,並以1/1俸級計算考績獎金,

倘原PO所述104/10/30報到,於104/12月29日訓練期滿考試及格,

因104/12/30僅銓敘薦6本1先予試用

未符公務人員考績法第2條、施行細則第2條需具備合格實授

是104年不得用薦6本1辦理年終考績

又原PO所述係銓敘委3現職公務員,若符合訓練辦法第29條具備法定任用資格

104年得辦理委3年終考績,惟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1條規定:

另予考績及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均不得予以併計

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易言之,委3年終考績無論甲或乙,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 惟因人事要求11/2報到,
: 似乎不僅俸級少晉1級,
: 亦因明年1/1俸級仍為委三本ㄧ,
: 考績獎金僅以委三計(訓練期間五本五津貼不算)。
: 參考
: http://tinyurl.com/zzjtypn
: 人事釋例第22頁案例11亦提及,
: 「...人事人員應注意類此情形,...本案楊員因報到日期相差1天,其俸級少晉1級,考績獎
: 金亦有差別,權益影響甚鉅。」
: 友人的情況似乎比案例更慘,
: 請問有無類似經驗者獲補償或救濟成功的呢?

http://tinyurl.com/zzjtypn

原PO所提連結為合格實授後辦理另考(年終)考績獎金案例,

原PO所稱友人已如前述僅具備先予試用資格,尚難一概視之。

原PO可看該案例第5、6、7點,若提到辦理考績就要帶入合格實授。

至於有無其他權益受損,主要在於年終獎金基準係採認委5本5或薦6本1計算之。

另原PO提約聘人員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採計對照表,主要係辦理不同人事系統提敘認定

易言之,是否為初任各官等人員與提敘認定係屬二事。

若原PO對約聘8等經驗2年=非初任薦任官等人員,有相關見解免試用6個月逕予合格實授,

可向銓敘部洽詢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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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5-12-03T09:43
樓主文章有提 當事人有約聘年資可申請免試用 但免試用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5-12-07T08:43
還是要看最後銓審結果 如果銓審不是六個月全免 那…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5-12-12T04:14
試用與否的判斷要件之一即「職責相當」,可參考對照表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5-12-14T07:21
但的確還是要看最後銓審結果才能確定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5-12-16T06:28
併資年考不得升等,原文是就晉俸級的差異作討論,謝謝您詳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5-12-18T02:38
細回覆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5-12-19T16:30
推這篇 很詳細清楚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5-12-23T00:06
推,另外約聘六等以上有機會薦任免試用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5-12-24T23:13
推人事~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5-12-25T08:30
請問如果縮短後1231合格實受薦六,這樣104年的考績可作為
薦六晉俸ㄧ級嗎?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5-12-27T23:17
回樓上是的。另原文所提楊員案例亦尚未合格實授,其另考獎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5-12-30T12:36
金之所以為薦六本一計算,係因其次年1/1審定薦6本1先予試用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6-01-03T09:35
該案例解析第6點有詳盡說明。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6-01-03T13:28
所以早該修法了。約聘僱憑什麼縮短或免適用!?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6-01-07T20:08
那如果考土木,在業界幹了20年土木反而不能免試用或縮
短!!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6-01-09T16:26
那如果考財稅,在銀行幹了10年也不能免試用或縮短!!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6-01-10T00:31
早該統一了!!考試就大家一樣的規定就好了,以前就一直
不斷為人量身訂做法規,搞的亂七八糟的!!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6-01-12T23:24
哈哈我多年前也有疑惑過樓上說的,我現職考上三等,委任年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6-01-16T06:58
資有好幾年,同一職系,這與約僱約聘還更接近業內經驗吧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6-01-17T20:09
結果為什麼約僱約聘考上後還比我正式考上後還有更多優惠咧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6-01-22T17:54
我也覺得這種規定不要比較好,省事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6-01-23T20:33
樓上自己沒有的別人也不可有,跟酸民心態有兩樣嗎?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6-01-27T04:21
可否縮短還要看是否編制內、工作內容與所考職系相近與否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6-01-31T17:49
多的是銓敘部不準縮短的案例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6-02-04T17:09
約聘僱也有不靠關係須考試進去的,做的跟正式一樣,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6-02-05T22:44
權益比正式差,如約聘真的比正式好,友人何須再努力考國考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6-02-10T00:39
至於業界工作與公部門公務有相同嗎?光公文簽呈就要重教了
吧?且土木有技師轉任制度。真要說只有外包派駐公部門從事
核心業務才應放寬承認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6-02-11T09:46
樓上刺很多啊,隨便講講有礙到你嗎?XD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6-02-14T06:40
而且這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事,誰規定現行法規就一定是最好
的狀態了?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6-02-15T08:57
當然可討論,您有言論自由,我亦有言論自由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6-02-15T12:41
k大。我也覺得委任的更有實際經驗。m大不用生氣,我們
也沒酸,事實就是約聘僱實在不宜縮短。反正1040924公務
人員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修正草案已經將24條刪除。可見得
專業人事機構也認為約聘僱縮短實務訓練不妥!!!! 修法理
由還寫到大法官釋字429號早提到未取得合格實授的約聘僱
不能縮短,只是一直沒有改正。有興趣再po給你看囉。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6-02-16T23:21
懷疑人生氣會不會太誇張,頂多覺得樓上流露對約聘僱經驗的
鄙夷,失之偏頗,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6-02-18T06:11
舉例而言智財局的約聘審查官、經濟部負責談判的約聘法律諮
詢師,職責與委任正式人員相較,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6-02-20T12:37
確實較重,何況約聘僱亦是政府省錢方式之一。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6-02-24T14:35
合理作法是將委任職責相當者納入縮短,或力求個案實質平等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6-02-26T00:44
不也造福公職後輩?抑或有人認為反正自己沒有,以後乾脆全
刪形式平等最好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6-02-26T19:27
以上僅舉例,有原則必有例外,但求不ㄧ竿子打翻ㄧ船人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6-03-02T15:49
這個案子無討論價值。救濟期間都過了,復審案號不拿出來。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6-03-05T16:23
若已在保訓會的案子,版上討論會比委員還高明?
若根本不去救濟,討論個頭?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6-03-06T03:06
且釋字429解釋標的不及於約聘僱,專業人事機構衍生解釋為
約聘僱縮短不符上開解釋意旨,是否妥適,管見以為容有疑義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6-03-10T18:41
首先,救濟期間未過,次則,縱已逾救濟期間,難道即無發言
自由?某T如認違反板規可逕向板主檢舉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6-03-12T05:20
反正草案已經將24條刪除。實施是早晚的事。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6-03-14T13:03
朋友銓審結果確定是免試用即合格實授,原來人事行政如此高
深莫測!是否試用.跳俸級問人事都白問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6-03-14T15:50
答案都和實際結果相反,只能說自己要好好讀懂人事法規、把
關自身權益,別太相信人事

報到日差ㄧ工作日,權益受損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5-11-30T15:33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實在懶得吐槽了.......... : 有縮短實務的,基本上根本沒啥影響到 : ^^^^^^^^ : 1.考績獎金 以隔年1月的俸點為準 : (不是 1/1 only,是一整個月去看) ^^^^^^^^ ...

請問,同機構下單位轉調,考績誰打??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5-11-30T15:23
本人服務於某機構, 原先於該機構A單位服務,知道考績係由A單位主管評核。 而本人於104年7月24日由A單位,內陞調同機構B單位, 想知道我的104年考績是由A單位主管評核或者是B單位主管評核?? 感謝回答~ - ...

社工師考試相關書籍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5-11-30T13:15
售書 社工師考試相關書籍 也是我這次考上的相關參考資料啦~~~ 目前筆記還有一些東西借朋友中............. 以下列出的是要售的~歡迎參考噢!!! 一、社�� ...

報到日差ㄧ工作日,權益受損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5-11-30T11:25
※ 引述《moold (bloom)》之銘言: : 代朋友詢問, : 友人原為委三現職公務員, : 今年高考錄取經分發機關函令11/2(ㄧ)報到, : 友人曾電詢人事是否可提前於10/30(五)報到, : 並表明因恐損及權益, : 惟人事仍堅持統一11/2報到無法更改, : 只好依其指示於11/2報到。 : ...

(代PO)普考一般行政選填志願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5-11-30T00:29
=========================以下為板主代PO========================== 大家好 我是台北人 以下是台北跟新北的缺 由於名次普普而已 好的缺應該都輪不到我... 台北跟新北市府各局處開很多缺 想請問大家意見 尤其有些開很多的 例如北市環保局 打電話也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