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檢舉里幹事詐領事務費?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前輩好,目前任職於某公所,主要業務為里幹事駐里事務費核銷,支用表中有項每月30
00元可購買茶點與里民聯誼用。承辦時發現某里幹事此項每次都核銷足額,卻只購買同品項
,檢附的單據是可自行填寫的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打算離職後打電話向調查局檢舉,請問有
需要提供證據或做什麼準備嗎?


--

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3-26
如果覺得懷疑,可向政風先反應
Kyle avatarKyle2022-03-26
應先向自家政風單位民政課長主計單位討論吧、是否構
成詐領也是要先內部行政調查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3-30
提供相關證據給檢調,不好查還不一定理你
Jacky avatarJacky2022-03-26
每月3000足額核銷真的不難,看文字敘述好像很多都是這樣便
宜行事,廠商事先給空白的收據,要核銷時在自己填寫
Puput avatarPuput2022-03-30
沒用電子發票不會被盯上嗎XD
Callum avatarCallum2022-03-26
可以去查詢主計總處、內政部相關函釋規定,而機關行
政貪瀆事件也是政風負責受理與調查,在此說「詐領」
且無相關具體說明似嫌籠統武斷,應該就個案回歸機關
內部討論與行政調查;在進行核銷作業時可以詢問主計
相關法規函釋
Lucy avatarLucy2022-03-30
老實說根本檢舉不起來。
Ursula avatarUrsula2022-03-26
如果可以找到真的什麼都沒買 才比較可能有貪污治罪條
Hedy avatarHedy2022-03-30
收據沒有錯啊
Poppy avatarPoppy2022-03-26
不是說要姑息犯罪,而是實務上里幹事這種經費核銷,調欸
根本看不上眼,除非科室主管還是民代,應該循你們內部政
風管道檢舉比較實在
Olivia avatarOlivia2022-03-30
里辦公處常養一堆食客,這項需求其實頗大
Sarah avatarSarah2022-03-26
沒憑沒據,單靠臆測就要檢舉他人犯法
那你跟那些民眾動輒檢舉公務員貪汙瀆職有啥兩樣呢???
Wallis avatarWallis2022-03-30
要死要活不阻止你啦,反正最終不起訴,換你變成誣告罪而已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2-03-26
因為請足額所以貪汙? 那不足額就不是貪污?? 這啥邏輯???
George avatarGeorge2022-03-30
這想法跟當初那個創造國驢卡的張姓長官頗有'87分像....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3-26
檢舉記得署名就好= =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30
什麼叫需要什麼證據?是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別人違法
Ula avatarUla2022-03-26
檢舉啊 看他都買什麼
Donna avatarDonna2022-03-30
你說的是有點可疑,但還無法證明是否有犯罪,建議找政風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2-03-26
查查看,一查就知道啦,政風沒必要包庇里幹事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3-30
所以品項多 又每次都不一樣 就代表沒犯法?
我每個月都繳699電話費 我是不是也要被懷疑
Sandy avatarSandy2022-03-26
里民的服務一堆 現在物價漲 這種小額支出可能還要倒貼呢
Hazel avatarHazel2022-03-30
如果要檢舉,商家也一併檢舉
Liam avatarLiam2022-03-26
還有里長很多都是虧錢做公益,半夜還要處理臨時狀況,政
府有給加班費嗎? 你要不要順便檢舉政府?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3-30
有問題為什麼不先跟主管反映?如果敢實名檢舉還敬
重你三分,如果不敢實名然後搞得整個機關烏煙瘴氣,
卻又查不出個屁來的話,個人覺得這樣的行為只能說差
勁。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3-26
有些地方連核銷都不用XD
Connor avatarConnor2022-03-30
連先跟民政課課長、主計單位、政風單位討論個案適法
性與相關法規函釋都沒有,反而自己片面臆測內部包庇
、來ptt問不知始末陌生人兼討拍,從內文也沒有看到您
具體引據說明違反什麼規定構成什麼樣罪嫌,本板不會
替您背書
Mary avatarMary2022-03-26
里辦公室看到沒有也不代表沒有 你可以參考相關判決
用里基層服務費之類的關鍵字去搜尋看看
Rae avatarRae2022-03-30
有種就去問開發票的人
Andy avatarAndy2022-03-26
台北市
Cara avatarCara2022-03-30
承辦人是你,你就查啊
Hazel avatarHazel2022-03-26
別以為跟你無關
離職時才檢舉太晚了
Sandy avatarSandy2022-03-26
收據自己填在審計的眼中就有問題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22-03-30
吃飽太閒可以把收據掃描起來對筆跡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2-03-26
講真的 這本來就一翻兩瞪眼 太容易作假了 也很難舉證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3-30
調查局官網可以檢舉
Ethan avatarEthan2022-03-26
他是惹到你什麼啊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3-30
每次都買同一品項錯了嗎?
Doris avatarDoris2022-03-26
我還以為有證據了,原來只是合理懷疑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2-03-30
你也有蓋章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3-26
只因「每次都核銷足額,卻只購買同品項」就要檢舉?!
這成理由嗎
Una avatarUna2022-03-30
沒憑沒據的,隔壁同事薪水跟自己差不多,他能開豪車,我
卻只能開國產車,是不是該檢舉一下?
Lucy avatarLucy2022-03-26
這用大水庫理論解釋的話,好像沒那麼嚴重?上面那個懲
處也只是內部申誡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2-03-30
暱稱跟ID怎麼能這麼能貼切
Gary avatarGary2022-03-26
是在基隆的公所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03-30
什麼不起訴何來誣告XDDDD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3-26
詐領駐里事務費被判貪污治罪條例的不是沒有,最高
院110台上2648,可以去看一下。重點是在沒有買卻核
銷,空白收據只是手段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3-30
上面的判決就是里幹事自己填空白收據買茶葉,但根
本沒真的買,才會出事,不是每個月同品項買好買滿
就有問題。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03-26
事實上這個很難抓,因為店家也都有默契,上面的里
幹事還是因為同夥跑去自首,才被抓到。
Thomas avatarThomas2022-03-30
為何要離職後才檢舉?在職的時候檢舉你才是局內人才能站洞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3-26
找調查局,不要當地縣市,別的縣市或機動
Ingrid avatarIngrid2022-03-30
待過鄉鎮公所就知道,這種狀況除非廠商咬,不然根
本抓不勝抓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3-26
你是誰? 主計? 政風? 去查別人的核銷幹嘛?
結報都要很多人蓋章的 直接問他的第一層主管不就結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3-30
不要打破公所的長期默契
James avatarJames2022-03-26
這樣搞下去以後會越來越難核銷 每個憑證後面都附大疊佐證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3-30
你要離職了才檢舉 不管結果有沒有罪 你後手辦業務會很累
Agnes avatarAgnes2022-03-26
誰驗收的?
Edith avatarEdith2022-03-30
有勇氣就站出來,順道一提,更正一下,誣告罪或是誹謗罪.
Isla avatarIsla2022-03-26
每個月買茶葉啊,如果確實都有買,你也拿他沒辦法
Belly avatarBelly2022-03-30
原po自己內文提到自己是「承辦」以及經手「核銷」,
您覺得自己離職後就完全沒事嗎?若按您的邏輯、您不
也共犯嗎?還是理性一點、依法規依內部行政程序,向
民政課課長報告並找主計與政風人員一起討論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3-26
覺得沒必要檢舉 感覺你會失敗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03-26
上開資料引用自「高雄市政府 108 年廉政細工專業深化
作業 ─里鄰業務」
Hazel avatarHazel2022-03-30
原PO是不是在單位人緣不好,想兩敗俱傷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3-26
證據不足,無法一槍斃命!行政文件外觀合法,很難搞倒
對方的~除非你塔綠班
Sandy avatarSandy2022-03-30
跟特支費一樣 很微妙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03-26
錄音、影最快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2-03-30
直接問調查局阿,然後記得分享結果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03-26
笑死 調查局會很開心 因為搶了某單位的案子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3-30
看到上面一堆推政風卻又認為合法的就想笑
Poppy avatarPoppy2022-03-26
自我矛盾這麼明顯都沒自覺? 若原po說法為真或有可能是
Elvira avatarElvira2022-03-30
典型的"程序合法掩護非法"的犯罪手法 (我只是說可能)
政風行政調查就只能查程序 能查個鳥?
Una avatarUna2022-03-26
葉世文將鉅額贓款藏在辦公室 政風查數次都查無不法
最後是廉政署聯合檢調才掌握犯罪證據 還迷信政風 笑死
Linda avatarLinda2022-03-30
請廉政署突擊里辨公室尋找證據
Ina avatarIna2022-03-26
一定不是台南 台南沒這東西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3-30
先說,原po有“確切”的證據可以提供嗎?因為後續調
查是針對證據可議之處去檢討適法性,並不是用“感覺
”的判斷。
Joe avatarJoe2022-03-26
若提供茶點的店家願為你作證沒有供貨的事實,那麼你
取得證詞和文件後,那樣才可能有進一步。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3-30
另外建議如果有確切證據應該是朝廉政署或地檢署反應
會較好,但原po已經處理了就等待吧。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3-26
其實可以先跟政風溝通,由他們那邊發動檢查,也顯得
比較合理,否則只要跟主計或民政課長反應,大概就知
道是你了。總歸一句,沒有確切證據,很難成案續辦。
Adele avatarAdele2022-03-30
各地不論地方中央,這類的核銷其實非常常見,有買就
好,消耗品的數量後續要查是很難查出什麼的,畢竟不
是列管財產。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3-26
原po更新說已聯絡調查局了,現在對他說什麼也應該聽
不進去了且為時已晚,至於Fore大說到認為「合法」或
「推政風」容有誤會,一方面就內部程序是找政風進行
行政調查,另一方面因為原po內文沒有說明具體、鄉民
們並沒有說里幹事行為合不合法只是建議原po可以怎麼
處理,請別斷章取義,事後諸葛大家都會,重要的是釐
清爭點與解決問題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2-03-30
調查局若真要辦、也還是會請政風單位協助進行內部調
查,之後可能約談承辦人員、里幹事、民政課課長、主
計等等涉案人員,會有一段路要走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3-26
有勇氣給推,茶已經泡好,等著看戲了
Leila avatarLeila2022-03-30
雖然看起來也不是正式職員就是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3-26
我意思是這類案子送政風99.9%沒結果 這叫事後諸葛?
敢否認嗎? 所謂政風調查是審閱"被檢舉人提供"的文書
Kumar avatarKumar2022-03-30
貪瀆案多半涉及民間業者對造 卻又無權查人民
政風行政調查本身就是天大笑話 有什麼好假惺惺的
Kyle avatarKyle2022-03-26
某u自己做過政風也常在板上譙政風 現在卻拿政風可笑的
形式主義噹吹哨人? 以為只有你懂政風?
Connor avatarConnor2022-03-30
可以想像當初葉世文弊案在政風屢查無果的時候
吹哨人肯定也遭逢像板上的一堆冷嘲熱諷!
Ethan avatarEthan2022-03-26
向調查局檢舉酸"為時已晚"? 不知肅貪是其主要業務嗎?
原po已在蒐集證據 有無違法是另一回事 但向檢調檢舉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03-30
本就完全合乎體制 不知在酸幾點的? 腦袋被政風制約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03-26
感謝樓上f大指教,我的確不喜歡政風譙政風也正在做政
風,我之前也做過民政業務,我也只是就昔日民政經驗
分享,我也是就原po本文提出自己的拙見,他未來如何
也是他自己現在選擇而需要去承擔的
Zora avatarZora2022-03-30
吹哨者最慘的還有戴立紳案、檢舉內部不法結果自己也
免職無法再任公務人員,揭弊者吹哨者的概念大家都清
楚,但後果還是要審慎以對可能傷害自己
Ursula avatarUrsula2022-03-26
我不否認政風在現實面出力有限,也只是就實務作法討
論罷了,若您有更好的見解可以直接建議原po
Hardy avatarHardy2022-03-30
請就事論事針對問題討論,不要公卿變事主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3-26
走去地檢署按鈴控告順便自拍啊還要鄉民教?
Kama avatarKama2022-03-30
f大真狠 說有些事情內部知道就好 拿來說嘴就是見光死
John avatarJohn2022-03-26
政風室多餘的蠑螈單位
Olivia avatarOlivia2022-03-30
是啊、身在其中也認為政風單位很闌尾、我自己主觀上
也討厭政風,但回歸到原po本文內容,鄉民們能給原po
具體實用的建議嗎?目前原po自己聯繫調查官、他打算
走外部管道,那就請懂怎麼與調查單位的前輩給他實用
建議囉
Donna avatarDonna2022-03-26
有夠無聊 本來不想回的
自己都覺得政風闌尾卻執意吹哨人去找政風? 神邏輯!
究竟哪條法律規定公務員只能向政風檢舉? 肅貪本就是
Oscar avatarOscar2022-03-30
調查局主要業務之一 原po也說在蒐集證據了 檢舉最基本
就是證據 後續配合事項自有調查官告知 瞎操甚麼心
講得一副好像檢舉如同蓋房子需要很多專業知識似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22-03-26
自己也貼一堆相關違法案例卻一直糾結原po找調查局?
拿戴立紳案來類比更是不倫不類 理都不想理!
Mary avatarMary2022-03-30
再次強調 我並無預設本案違法 而是這類態樣原本就難查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政風會(能)怎麼處理 還白費力氣!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3-26
是、感謝惠賜卓見予原po~不才才疏學淺原po亦未採納
拙見,由f大來給原po相關建議或許符合原po需求呢
Joe avatarJoe2022-03-30
臺北市嗎?臺北不是幾乎都不能用收據核銷了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03-26
近期查詢一下哪些直轄市、縣市有編列駐里事務費預算
的,我目前找到的有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若有前
輩先進知道其他地區有編列駐里事務費的歡迎補充指教
,民政系統的前輩應該這方面比較熟稔、先說謝謝囉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3-30
你應該去考政風或調查局比較適合你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03-26
你要不要每個里幹事有買的東西都去看一下
反正都可能被A走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3-30
推文裡面是不是有里幹事?怎麼感覺有的火氣很大…
Yuri avatarYuri2022-03-26
推文一看就一堆里幹事,直接多封向政府室、市府政風
處併同檢舉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2-03-30
本地已無這種補助費 因為此種費用都是從里長事務費分出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03-26
後來內政部來函本府說違法 後再轉下轄個公所後 這個錢就
還給里長了
Necoo avatarNecoo2022-03-30
對於守法的里幹事來說 這個錢是一個麻煩事 還給里長還比
較好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3-26
畢竟里長事務費不用檢據核銷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