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課稅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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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道長

一般只要律師出具一份委任狀,基本上就會被視為有一筆執行業務收入而課稅。

所以有一些標的金額不大的案件,

或是純書面審理但無須律師強制代理(例如刑事三審、訴願),

有時候是代撰狀,用當事人自己名義
(當然刑事三審通常能掛還是會掛律師名,只是有些不便在最高法院出名的,
只會用當事人名義)

而此時為了文書能確實寄送,會掛自己的事務所當送達代收。


想問一下,因為看到有頗多律師,用當事人名義出具書狀,但是送達代收人掛律師名

這樣會被追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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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2-06
送達代收不是都掛助理名嗎XD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2-09
不會 有曾經就該問題詢問過國稅局 國稅局說沒委任狀就不
Olga avatarOlga2017-02-11
會被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