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的性別比例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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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規定委員會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
不記得甚麼時候改成40%
不過不管是1/3還是40%
在下承辦業務的某個委員會都做不到
做不到的原因是:
1.不管過去還是現在,該領域從業人員或相關科系的學生幾乎都是男的
2.主管機關規定,各機關必須從主管機關建置的資料庫中遴聘委員
該資料庫名單人數接近1000人,但女性僅占3.x%
再說其中部分女性委員經私下詢問其他機關結果,根本只是掛名
因為畢竟女性比率0%也不太好看

所以呢
每次當任期到了要重聘委員
或者不定期簽辦委員要改聘時
都要寫一堆為什麼無法達成40%的理由
最後再加上爾後持續努力之類的結語
然後就算完整的名單+簽呈影本等資料已經移給人事發聘函
每次行政院性平處來公文的時候
還是要把委員人數、比率、未達成的理由再填一次給人事彙整
這樣就算了
最近性平處好像又發了一個公文
說未達成的委員會要研議因應方案
老實說這個委員會完全是專業取向 也不做政策建議 功能根本與性別議題無涉
女性比例未達40%也完全不影響運作
(除了應付性平處很花承辦人時間的確有點影響正常業務運作)
這樣到底是要因應甚麼?

說真的
要達成女性40%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我只要把主管機關資料庫的那3.x%全部請進來掛名就好
或者蒐集一堆女性相關從業人員名單 提報主管機關說她們非常專業請納入資料庫
再聘她們作委員 真的要看案的時候可能還是找我真心認為ok的委員
(本機關另一個委員會就是用類似的方法達成女性40% 但該委員會比率本來就已經接近
只是用類似方法多補2位女性湊足40% 不像我是差一大截)
反正上面的如果堅持要搞這種形式主義的話我也可以配合
只是這樣做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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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8-04
就是一種為了性平而性平的概念
Hedy avatarHedy2019-08-06
這類的性平已經到走火入魔了 叫私人機關去性平看看
Kyle avatarKyle2019-08-09
形式上的性平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8-13
不性平的性平
Damian avatarDamian2019-08-14
男生不能歧視女性,女性卻可以歧視男生是魯蛇、肥宅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8-19
台灣已經性別很平等,能力好管你是甚麼性別
服務業還只喜歡雇用女生,男生還不要
Linda avatarLinda2019-08-23
看情況,如果是我,以前怎麼做就還是怎麼做,那如果性平
處要來硬的,我就拿他們的文當附件發函給主管機關,讓主
管機關去跟性平處對幹。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8-24
主管機關函復你什麼,你就函復給性平處。反正你就記得自
己只是個基層承辦人,這種結構本身就存在著的問題不需要
你去解決
Leila avatarLeila2019-08-27
啊如果你們機關俗辣不敢驚動主管機關,那最起碼你要堅持
開會處理這個問題,用會議決議做解決方式回覆性平處,不
要你自己白癡自己擬解決方案,這樣最後死的只有你而且不
會有人同情你,誰叫你要逞能出頭活該死好
Hedy avatarHedy2019-08-28
公家機關就是要把所有人都拖下水你才會安全過關,我也是
到要離開公家單位時才領悟這個道理。假會的人死最快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9-01
說實在的,最近機關內性平被「升級」到一個很誇張的境
界!
Kelly avatarKelly2019-09-05
正事都不用做了,搞性平就好
Olga avatarOlga2019-09-09
只要強制每個公務員上完性別主流化課程我國性平就100分了
啊,你們做不到一定是你們基層的問題,明天送檢討報告上來
Donna avatarDonna2019-09-10
性平處是個沒路用的單位
John avatarJohn2019-09-14
現在都用性平包裝性別歧視了 講道理也沒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9-15
這真的87 為形式而為
Olga avatarOlga2019-09-18
真的是為了形式上的性平,做交代的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9-20
監察院有可能會來糾正文,到時檢討報告寫不完...
Necoo avatarNecoo2019-09-23
真的!什麼事都是拿別人意見擋最好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9-23
通常是限制內聘只能是女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9-24
走火入魔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