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目前為約聘產代,已任職一個月
2/5提2/17離職
今天到該校人事室說要簽核沒有那麼快
並且要公文簽呈通過才能跑離職手續
交接清冊也需交接人核章
目前尚未有新的職代需重新招募因此無人核章
但2月薪水已經核發
請問薪水是要如何退回?
若簽呈無法如期跑完是否就無法離職呢?
但因為新的工作再過3天即需上工
想請問如何做才能完成離職呢?
在此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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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提2/17離職
今天到該校人事室說要簽核沒有那麼快
並且要公文簽呈通過才能跑離職手續
交接清冊也需交接人核章
目前尚未有新的職代需重新招募因此無人核章
但2月薪水已經核發
請問薪水是要如何退回?
若簽呈無法如期跑完是否就無法離職呢?
但因為新的工作再過3天即需上工
想請問如何做才能完成離職呢?
在此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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