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裡的低消為每人一百,一成服務費另計
有組客人(兩位)想單點一塊六百元的牛排一起吃
告知有低消 以人頭計 可再點一杯飲料滿足低消
結果客人生氣說不吃了 要找主管
要跟老闆說 沒有彈性
也很不會做生意 都點那樣高單價的東西了
竟還不能滿足低消
主管不在 我是組長
跟他說不好意思! 這是公司規定 目送離開
彈性取決於每家店的經營者風格與民情
所以暫不討論
想請問大家 低消每人N元 或是 低消一杯飲料
這樣的訂定方式很常看到阿~~
如果這樣很不會做生意(600元確實>200元)
為啥不常見整桌合計低消的遊戲規則?
還是我眼界太小看得不夠多?
國外餐廳有低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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