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muy (nil)》之銘言:
: 事因花費半小時以上在會議中討論 馬上關懷 是否可給予家戶有15萬存款者?
: 以我這個門外漢的直覺反應,
: 不可,給了可能有點小麻煩.
: 原因乃是: 馬上關懷給的是cash的急難救助, 家戶已有15萬存款,
: 存款是流動資產,同現金-cash, 除非其急難需求遠大過15萬元
: 如果一次性的1-3萬元, 馬上關懷一下, 有沒有可能被馬上"關"懷???
: 這和中/低收入戶審查的標準不同(長態性且非一次性給予), 應不能相提並論,
: 以其家戶人口3人而逕因平均未
: 達標準(每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而主張得核發馬上關懷.
: 個人以為,只要15萬元是合法/隨時可支配, 不問其存積的年月多寡,...
: 應該不適用馬上關懷這項福利.
: 不過,話說如此,近來如"工作所得補貼方案",亦是十分奇怪的設計,
: 但至少,還有"鼓勵工作"(價值)可以自圓其說...
: 發1萬元給口袋有15萬元的人緊急救助, 再怎麼說都有點奇怪?!
: 980611
很不巧的 馬上關懷和工作所得補助都是我承辦的~
因為辦馬上關懷的同事生病,所以這兩天暫時由我接馬上關懷和急難救助
我不懂為何不可?15萬元很多嗎?
馬上關懷的用意其實是一種急難救助,我們縣是由社工員和村里幹事親訪審核
所以我們這邊是由社工員和主管督導去討論決定是否核發補助金
相比之下是較為合理與適宜的
其實15萬元存款不多,如果他是家庭主要生計者,
無論申請條件是因傷、因病還是各種理由
如果用他身上存款還有15萬元的理由給他打槍,那也很奇怪吧?
假設一家三口就好,15萬在必要開銷等等的狀況下,可能兩三個月就空了
尤其馬上關懷的性質又是屬於急難救助,是針對急難性的問題去解決
應該是針對當下的狀況去解決評估才是
所以我認為,他有15萬元以上存款,只能列為他的一項參考數據
應該先研究他可支配的金額,是否有其他收入、是否延伸其他問題去思考
許多家裡人口眾多的低戶,他們的存款也可能有幾十萬元喔~
所以焦點應該不是放在他身上有15萬元適不適合給他馬上關懷
而是要將這15萬元的條件放進去後,衡量他接下來的狀況適不適合發給補助
假設今天某甲因傷住院,丟掉飯碗,預估復健要半年才能重回職場
某甲一家四口,目前僅靠某甲一份薪水與30萬元的存款
因為某甲有房屋,妻子也為工作人口,不符合低收入戶
這時妳會用因為他有30萬元存款取消他的急難救助嗎?
30萬元對一家四口,以及應付某甲的醫藥費,頂多半年左右吧
半年過後呢?全家喝西北風嗎?
呵呵,所以我重點不是在反駁或是質疑15萬元適不適合急難救助
而是要跟你說,把妳看道的每項東西都把他列為一個可利用的資源
在去整體評估這案主適不適宜,而不是單純的以他有15萬元,就來認定他不適合急難救助
畢竟補助性質不同
急難救助是以救急和補不足為主,應該以不一樣的角度去思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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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因花費半小時以上在會議中討論 馬上關懷 是否可給予家戶有15萬存款者?
: 以我這個門外漢的直覺反應,
: 不可,給了可能有點小麻煩.
: 原因乃是: 馬上關懷給的是cash的急難救助, 家戶已有15萬存款,
: 存款是流動資產,同現金-cash, 除非其急難需求遠大過15萬元
: 如果一次性的1-3萬元, 馬上關懷一下, 有沒有可能被馬上"關"懷???
: 這和中/低收入戶審查的標準不同(長態性且非一次性給予), 應不能相提並論,
: 以其家戶人口3人而逕因平均未
: 達標準(每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而主張得核發馬上關懷.
: 個人以為,只要15萬元是合法/隨時可支配, 不問其存積的年月多寡,...
: 應該不適用馬上關懷這項福利.
: 不過,話說如此,近來如"工作所得補貼方案",亦是十分奇怪的設計,
: 但至少,還有"鼓勵工作"(價值)可以自圓其說...
: 發1萬元給口袋有15萬元的人緊急救助, 再怎麼說都有點奇怪?!
: 980611
很不巧的 馬上關懷和工作所得補助都是我承辦的~
因為辦馬上關懷的同事生病,所以這兩天暫時由我接馬上關懷和急難救助
我不懂為何不可?15萬元很多嗎?
馬上關懷的用意其實是一種急難救助,我們縣是由社工員和村里幹事親訪審核
所以我們這邊是由社工員和主管督導去討論決定是否核發補助金
相比之下是較為合理與適宜的
其實15萬元存款不多,如果他是家庭主要生計者,
無論申請條件是因傷、因病還是各種理由
如果用他身上存款還有15萬元的理由給他打槍,那也很奇怪吧?
假設一家三口就好,15萬在必要開銷等等的狀況下,可能兩三個月就空了
尤其馬上關懷的性質又是屬於急難救助,是針對急難性的問題去解決
應該是針對當下的狀況去解決評估才是
所以我認為,他有15萬元以上存款,只能列為他的一項參考數據
應該先研究他可支配的金額,是否有其他收入、是否延伸其他問題去思考
許多家裡人口眾多的低戶,他們的存款也可能有幾十萬元喔~
所以焦點應該不是放在他身上有15萬元適不適合給他馬上關懷
而是要將這15萬元的條件放進去後,衡量他接下來的狀況適不適合發給補助
假設今天某甲因傷住院,丟掉飯碗,預估復健要半年才能重回職場
某甲一家四口,目前僅靠某甲一份薪水與30萬元的存款
因為某甲有房屋,妻子也為工作人口,不符合低收入戶
這時妳會用因為他有30萬元存款取消他的急難救助嗎?
30萬元對一家四口,以及應付某甲的醫藥費,頂多半年左右吧
半年過後呢?全家喝西北風嗎?
呵呵,所以我重點不是在反駁或是質疑15萬元適不適合急難救助
而是要跟你說,把妳看道的每項東西都把他列為一個可利用的資源
在去整體評估這案主適不適宜,而不是單純的以他有15萬元,就來認定他不適合急難救助
畢竟補助性質不同
急難救助是以救急和補不足為主,應該以不一樣的角度去思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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