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工程-變更設計簽 - 公職Dinah · 2013-11-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前輩好 (鞠躬 小弟是地方鄉公所新進技士 最近覺得很無奈.長官愛做面子 導致我的工程一直要辦變更設計 有的我是可以依採購法第22條第6款簽 但有的我真的沒有理由用這條. 最近打算直接開大絕 用22條第16款.直接簽請鈞長裁示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無相關經驗呢? -- 公職All CommentsBennie2013-11-27第16款所謂經主管認定 是指公程會吧 不是機關首長認定即可Regina2013-11-28該工程如有委外設計勞務契約,就請設計單位提出變更及說明Olive2013-11-30然後召開變更設計書圖審查會,依主席裁示辦理Zora2013-12-03Xd. 立法以來第ㄧ件用16款的Faithe2013-12-05不是4就是6,不要太有創意,不行就簽不行Emma2013-12-09出包了主管只會說是承辦資訊錯誤誤導寡人,他只是如擬Kumar2013-12-12工程變更再所難免,只要不吃喝拿程序做足,會章不可少,仍可Bennie2013-12-13安全渡過,切勿草率行事Genevieve2013-12-15那不用16款...直接寫請鈞長裁示呢? 呵呵Jessica2013-12-17你的鈞長會裁示”來談“Related Posts安胎診斷證明的開立科員6職等可投7-8職等的缺嗎安胎假、娩假期間可否商調?政府公共建設預算哪裡找?跟股長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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