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幾天思考 有些想法
想和挨了這不公不義一大刀年輕公務員們一起討論
看是否有瑕疵
如果假設:
1.公保 、勞保年資可攜法案通過
2.年輕公務員面臨第二次年金改革
( 現以高考七職等頂退休,本次改革月領已修正為46,XXX )
( 倘若第二次年金改革,恐怕下修到30,000左右不是不可能。 )
那麼,在此條件下,未來退休公務員與勞工所領相去無幾了!!
就算公務員有贏,但也別忘了在職期間高額提撥
不過公務員仍具備一個優勢,就是公務人員身分
未來可以再回到公家機關的權利
這不是未經考試及格勞工可以享有的
雖然,有人會提出,出去後是否能再回的了公部門
但只能說本機關就有一名出去再回來的例子
況且,再過去,選擇離開的公務員樣本數這麼少
轉回公部門真的困難重重嗎?也許沒人確定...
所以,各位的國家考試,也沒白考了
因為你們多了一個,可以回到公部門的選擇權!
萬一老了!或是生涯規劃改變了! 可以再回到公部門!
萬一再民間部門被資遣了!還是可以再回公部門!
其實你們已經比一般勞工少了失業的風險了!
在此時刻,各位優秀的年輕公務員們
更能選擇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更能無後顧之憂的放手一搏!
各位覺得呢?
哥的想法是否有瑕疵
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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