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對84年後任職人之影響 - 公職
By Hedwig
at 2017-01-01T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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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觀念想與各位先進一同澄清討論。民國84年以前退休人員未涉及退撫基金,沒有84年
之前年資的人員不會領到優惠存款利息,所以這裡要討論的對象應該是橫跨新舊制年資的
退休人員。
但對橫跨新舊制的退休人員來說,優存本金或利息並不是固定的,而是作為其年金所得替
代率的調整手段而有所伸縮。
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第3項規定,服務25年人員年金替代率75%,逐年增加2%,直到35
年達到上限95%。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其退休所得如超過退休所得比率上限,應調整其養
老給付辦理優惠儲存之金額。也就是該公務人員可以存優惠存款的金額就會減少,以確保
其不會超過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之一定百分比。
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的公務人員月退金計算確實是挺複雜,各位可以參考銓敘部所
提供的30年年資退休人員在舊制、新制、橫跨新舊制之下的年金組成,應該可對「18%是
年金替代率調整工具」的說法有個概念。
http://tinyurl.com/zmlcnx7
因此,在目前年金改革主軸為降低所得替代率的前提下,若是將規定的替代率調低,橫跨
新舊制的人員會先計算舊制月退休金(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加上新制月退休金(由退撫
基金支應),這時候可得年金佔在職所得比率應相當於、甚至超過降低後的替代率了,自
然不會用到太多18%的額度。
所以真說起來,官版的改革方案並不是直接砍18%,而是透過調降所得替代率的方法降低
18%的給付數額。但退撫基金入不敷出的情形仍然存在,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此現象,單憑
「政府保證最後支付責任」一句話,期待政府自動撥補全部資金缺口,恐怕不切實際。
現職公務人員還是要動起來,主動在這波年金改革中為自己發聲才是正途。
※ 引述《ncnu0119 (ya)》之銘言:
: 小弟認為年金改革議題,其實都被政府誤導了,18趴是恩給制不會動用退撫基金,換言之
: ,乃政府要編列預算支出,也就是退休機關應支付18趴利息,現在竟然牽扯到會造成基金
: 破產議題,真是可笑,間接再製造年輕公務員與領有18趴公務人員與已退休人員對立,如
: 同最近國旅卡事件手法,應該未來年金改革,應該保有18%,所得替代率假如報載未來所
: 規劃70趴,強烈建議將18趴領取後不足再由退撫基金支付,如此,才不會造成年輕公務人
: 員面臨多繳少領現象,換言之,以目前砍18趴又維持上開替代率,大家冷靜思考一下,倘
: 若18趴砍掉後不足處由退撫基金支出,非常不合理。舉例一位9職等已退休人員之年資為
: 民國84年前恩給制年資10年可領18趴,民國84年後新制18年,合計年資28年,目前可領月
: 退約7萬,其中含新制退撫基金以每年2趴給付,36趴乘約本俸2倍之94000元,退撫基金
: 支付為33840元,結果砍18趴後,退休時月薪資8萬元,所得替代率70趴,未來月退下修為
: 56000元,不足22160元是退撫基金支付啊!沒錯,真如報載所說未來是我們沒有18趴公務
: 人員繳錢養他們,以上淺見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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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年資的人員不會領到優惠存款利息,所以這裡要討論的對象應該是橫跨新舊制年資的
退休人員。
但對橫跨新舊制的退休人員來說,優存本金或利息並不是固定的,而是作為其年金所得替
代率的調整手段而有所伸縮。
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第3項規定,服務25年人員年金替代率75%,逐年增加2%,直到35
年達到上限95%。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其退休所得如超過退休所得比率上限,應調整其養
老給付辦理優惠儲存之金額。也就是該公務人員可以存優惠存款的金額就會減少,以確保
其不會超過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之一定百分比。
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的公務人員月退金計算確實是挺複雜,各位可以參考銓敘部所
提供的30年年資退休人員在舊制、新制、橫跨新舊制之下的年金組成,應該可對「18%是
年金替代率調整工具」的說法有個概念。
http://tinyurl.com/zmlcnx7
因此,在目前年金改革主軸為降低所得替代率的前提下,若是將規定的替代率調低,橫跨
新舊制的人員會先計算舊制月退休金(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加上新制月退休金(由退撫
基金支應),這時候可得年金佔在職所得比率應相當於、甚至超過降低後的替代率了,自
然不會用到太多18%的額度。
所以真說起來,官版的改革方案並不是直接砍18%,而是透過調降所得替代率的方法降低
18%的給付數額。但退撫基金入不敷出的情形仍然存在,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此現象,單憑
「政府保證最後支付責任」一句話,期待政府自動撥補全部資金缺口,恐怕不切實際。
現職公務人員還是要動起來,主動在這波年金改革中為自己發聲才是正途。
※ 引述《ncnu0119 (ya)》之銘言:
: 小弟認為年金改革議題,其實都被政府誤導了,18趴是恩給制不會動用退撫基金,換言之
: ,乃政府要編列預算支出,也就是退休機關應支付18趴利息,現在竟然牽扯到會造成基金
: 破產議題,真是可笑,間接再製造年輕公務員與領有18趴公務人員與已退休人員對立,如
: 同最近國旅卡事件手法,應該未來年金改革,應該保有18%,所得替代率假如報載未來所
: 規劃70趴,強烈建議將18趴領取後不足再由退撫基金支付,如此,才不會造成年輕公務人
: 員面臨多繳少領現象,換言之,以目前砍18趴又維持上開替代率,大家冷靜思考一下,倘
: 若18趴砍掉後不足處由退撫基金支出,非常不合理。舉例一位9職等已退休人員之年資為
: 民國84年前恩給制年資10年可領18趴,民國84年後新制18年,合計年資28年,目前可領月
: 退約7萬,其中含新制退撫基金以每年2趴給付,36趴乘約本俸2倍之94000元,退撫基金
: 支付為33840元,結果砍18趴後,退休時月薪資8萬元,所得替代率70趴,未來月退下修為
: 56000元,不足22160元是退撫基金支付啊!沒錯,真如報載所說未來是我們沒有18趴公務
: 人員繳錢養他們,以上淺見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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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17-01-05T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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