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擴充疑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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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新接採購業務 爬了一些資訊還是有些地方看不懂


106學年度的營養午餐採購(財務採購)的履約規範及招標公告均已載明校方評估

履約情形良好可後續擴充1學年,也寫了擴充金額以210萬為限

業務科經會議討論同意辦理後續擴充,廠商也已發函希望辦理後續擴充

因每餐金額、付款方式未改變,原先應該可以直接用議定書辦理

但是北市府於今年6月修改了履約規範,修改了部份作業規定及罰則

那可以於擴充議定書直接敘明要修改的履約規範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作法?


另外,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

是指校方將後續契約議定書發函給廠商,廠商同意後函覆就可以嗎


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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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8-07-30
變更契約
Tracy avatarTracy2018-08-02
變更也要看廠商同不同意
Yuri avatarYuri2018-08-05
如果契約規定變更,已不符合函示「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
及價金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故無法以換文辦理。
至於以限制性招標以不經公告程序洽原廠商參與投標議價仍
為可行,可以議金額及契約內容,但是建議重新招標吧,以
免談不攏白做工。
Puput avatarPuput2018-08-09
後擴不一定要做,簽限制性招標,找原廠商議價
Ivy avatarIvy2018-08-12
樓上別亂教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8-17
偉大了 我的黨....營養午餐,跨學年簽限制性?
Hedda avatarHedda2018-08-18
是嫌調查站咖啡沒品嘗過,是吧???
今天要是耐震補強工程,做到一半發現當初少設計一些
還有理由吧...
Olive avatarOlive2018-08-22
變更契約+重新議價比較穩妥。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8-27
免得事後有人無聊亂靠北說為什麼契約有變動,還依然照原
價格做,你們是不是圖利廠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8-30
不過還是要看變更內容而定就是了,要不要議價你自己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