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只工作7天離職 可以領薪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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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雖刪除了試用期
但如果勞資雙方在不違背誠信原則下 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仍可被接受
所以如果你朋友的合約裡有試用期規定 或雇主當時雇用時有說明
那就是有試用期 可因勞工不適應工作內容而解雇

但是 試用期仍然是要給薪的 只是沒有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 引述《chaos6chaos (姆姆)》之銘言:
: 我朋友她原本在代書當工讀助理
: 每天的工作就是騎車到高雄縣市送文件
: 做了7天
: 非常不適應所以今早打電話說要離職
: 公司說無法提供薪資
: 原本朋友想說那跟她要油錢
: 但是公司小姐咄咄逼人的態度讓她覺得算了
: 公司小姐還提到7天是試用期無法供薪水
: 我覺得很可惡
: 勞基法有所謂的試用期嗎
: 我明天要跟她一起到勞工局申訴
: 有效嗎??想請問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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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5-02
請問你的依據是從何來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05-06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九月三日台八十六勞資二字
Jake avatarJake2009-05-10
第○三五五八八號函釋 有寫
幫忙回答~
Robert avatarRobert2009-05-15
專業
Mason avatarMason2009-05-20
想請問我自己也在那邊16號做了一天 也可以領薪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5-21
qq
Hedda avatarHedda2009-05-25
印象中1F不是勞工系畢業的??難道勞工系不是這樣教的? @@
Harry avatarHarry2009-05-25
我的疑問是在於他裡面敘述有瑕疵@@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5-29
瑕疵的部分就是下一篇所提出的